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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晓群︱五行占:草妖之信衰贤去

原标题:俞晓群︱五行占:草妖之信衰贤去

班固汉志称,五行对应五事发生变异,在视之不明目下有草妖一项,所谓“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前文已叙《汉书·五行志》中六段,现接记如下:

其一,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阳橐茅乡社有大槐树,吏伐断之,其夜树复立其故处。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支如人头,眉、目、须皆具,亡发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阳乡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黄色,面白,头有頿发,稍长大,凡长六寸一分。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

其二,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围丈六尺,长十丈七尺。民断其本,长九尺余,皆枯。三月,树卒自立故处。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天辟恶之。”

其三,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摎结,大如弹丸。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后汉书》记载草妖七段:

其一,安帝元初三年,有瓜异本共生,八瓜同蒂,时以为嘉瓜。或以为瓜者外延,离本而实,女子外属之象也。是时,阎皇后初立,后阎后与外亲耿宝等共谮太子,废为济阴王,更外迎济北王子犊立之,草妖也。

其二,桓帝延熹九年,雒阳城局竹柏叶有伤者。占曰:“天子凶。”

其三,灵帝熹平三年,右校别作中有两樗树,皆高四尺所,其一株宿夕暴长,长丈余,大一围,作胡人状,头目鬓须发备具。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人状。”

其四,五年十月壬午,御所居殿后槐树,皆六七围,自拔,倒竖根在上。

其五,中平元年夏,东郡,陈留济阳、长桓,济阴冤句、离狐县界,有草生,其茎靡累肿大如手指,状似鸠雀龙蛇鸟兽之形,五色各如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近草妖也。是岁黄巾贼始起。皇后兄何进,异父兄朱苗,皆为将军,领兵。后苗封济阳侯,进、苗遂秉威权,持国柄,汉遂微弱,自此始焉。

其六,中平中,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树中,有人面生鬓。

其七,献帝兴平元年九月,桑复生椹,可食。

《晋书》记载草妖十八例,此处列三例:

其一,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帝在洛阳起建始殿,伐濯龙树而血出,又掘徙黎,根伤亦血出。帝恶之,遂寝疾,是月崩。盖草妖,又赤祥,是岁魏文帝黄初元年也。

其二,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交阯稗草化为稻。昔三苗将亡,五谷变种,此草妖也。其后亮废。

其三,蜀刘禅景耀五年,宫中大树无故自折。谯周忧之,无所与言,乃书柱曰:“众而大,其之会。具而授,若何复。”言曹者众也,魏者大也,众而大,天下其当会也。具而授,如何复有立者乎?蜀果亡,如周言,此草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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