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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情债,一错再错

原标题:一笔情债,一错再错

一笔情债,一错再错

林鹭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在娜娜的逼问下,甄先生承认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得知真相的娜娜原本可以选择转身离开,但是她没有。

甄先生分四次将50万元打到了娜娜的账户上,而这笔钱的真正使用人却是姐姐佳佳。

佳佳再一次以此为由向甄先生索要一笔巨款,希望阿强能够帮助自己,阿强讨债心切,二话没说便答应了佳佳的请求。

2019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阿强(化名)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娜娜(化名)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佳佳(化名)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阿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笔情债,三人获刑,他们之间究竟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联系?一切还要从2013年初说起。

“白马王子”竟是已婚人士

2013年初,那时的娜娜只有21岁,正值青春年华,刚从学校毕业的她,幸运地在北京的一家有头有脸的单位找到了份体面的工作。和许多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女孩一样,她也对未来充满了向往,希望能够早日遇见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而令她惊喜的是这个愿望竟然很快就实现了!

参加工作没多久,她就认识了同事甄先生(化名)。甄先生比娜娜大19岁,事业有成,风度翩翩,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更重要的是,他为人踏实稳重,对娜娜关怀备至,这让年轻的娜娜顿时有了亲人一般的感觉。两人相识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而甄先生也特别大方地主动提出要给娜娜买套房子,随即便往她的银行卡里转了150万元。

甄先生的举动让娜娜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住到了一起。此前从未有过恋爱经历的娜娜对于这段感情十分认真,她原本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两人相处一年后,她就兴高采烈地领着甄先生见了自己的家人,而娜娜的家人也对这个举止得体的“准女婿”很是满意。

一切似乎都按照娜娜希望的那样发展着,她和其他所有沉浸在爱情中的小姑娘们一样做起了自己的新娘梦。直到有一天,她在打扫自己和甄先生的爱巢时,意外发现了一张甄先生和另一个女人的结婚照,残忍的现实才终于被揭开。

在娜娜的逼问下,甄先生承认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得知真相的娜娜原本可以选择转身离开,但是她没有,她爱甄先生,爱得深入骨髓,在她眼中,甄先生也深爱着自己。她不愿意放弃这段感情,也不愿意做他人婚姻的第三者,于是向甄先生提出了让他与妻子离婚的要求。对于娜娜的要求,甄先生满口答应,但却迟迟没有落实。这让娜娜的心里始终没有安全感。

又过了几个月,娜娜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开心地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甄先生,并再次向甄先生提出了让他和妻子离婚的要求。

和娜娜不同的是,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并没有让甄先生感到惊喜,反倒让他有些惊慌失措,他告诉娜娜:“我会和我的妻子离婚的,往后和你好好生活。但是,我们现在不适合要这个孩子,如果被知道我们还没正式结婚就有了孩子,对我未来在单位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影响,对我们的将来也不好。你先把孩子打掉,我保证,只要你把孩子打掉,我立马就去办理离婚!”

甄先生的保证让娜娜再一次迷失了方向,她天真地认为,只要自己照着甄先生的话做,甄先生就一定会兑现承诺,虽然她很舍不得这个孩子,但为了他们的将来,她还是毅然决然地走进医院把孩子打掉了。她以为此刻的心痛,换得的是往后的幸福。可事实证明,她又想错了,在孩子被打掉之后甄先生并没有离婚,而是希望和娜娜继续保持这段“地下恋情”。

甄先生的欺骗让娜娜悲痛欲绝,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并多次采取了自杀、自残的行为。然而,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改变甄先生的态度,两人的关系终于在2015年5月走到了尽头。分手后,娜娜不愿再与甄先生有任何联系,就向单位递交了辞职信,她原本以为这场噩梦将到此结束,然而一切其实才刚刚开始……

“贴心”姐姐助妹妹“讨回公道”

娜娜的遭遇让姐姐佳佳很是气愤,她一边帮助娜娜介绍相亲对象,一边盘算着如何为妹妹讨回公道。故事发展到这里,原本是一出姐妹情深的温情戏码,可是,事情却在佳佳得知了甄先生财大气粗的背景后发生了根本性地转变。

2016年初,娜娜和姐姐佳佳介绍的对象步入了婚姻殿堂,同年10月,他们拥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正当娜娜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时,姐姐佳佳突然打来了电话。她告诉娜娜,甄先生的爱人调进了她原来的单位,并怂恿娜娜也返回原单位工作。姐姐的劝说让当时尚无固定工作的娜娜有些动心,没多想,她便同意了佳佳的建议。于是当天,佳佳就把娜娜希望回原单位工作的想法通过短信告诉了甄先生。她的这一举动让甄先生有些害怕,他不希望娜娜再回来上班,更不愿意让妻子知道自己之前还有这样一段情史,情急之下,他向佳佳提出了见一面的请求。

几天后,三人便约在一家餐厅见了面。对于这次见面,娜娜原本是拒绝的,但在佳佳的软磨硬泡下,刚出月子的她还是出席了。三人见面后,先是寒暄了几句,然后佳佳就对甄先生说:“娜娜因为你自杀过、流产过,最后闹得连工作也没有了,现在,她打算自己开个店,你好歹也该资助一点。”

听到佳佳提到钱,娜娜就有些反感,准备起身离开,佳佳眼疾手快,赶忙按住了她。甄先生问娜娜:“需要多少?”此前并没有要钱打算的娜娜便随口说了个50万,她并没有想到,甄先生会满口答应,并要求她签署承诺,保证往后再无瓜葛。其后,甄先生便分四次将钱打到了娜娜的账户上,而这笔钱的真正使用人却是姐姐佳佳。

原来,真正打算开店的并不是娜娜,而是佳佳。因为囊中羞涩,她偶然间想到了找甄先生敲上一笔的办法,而这一计划她事先并没有告诉娜娜。第一次的轻松得手让佳佳渐渐摸着了“门路”,其后,她又两次找到甄先生,以相同的理由威胁其提供钱款,共计18.1万。

2017年12月,佳佳的生意又遇上了“麻烦”,恰巧此时,她听说甄先生又升职了,于是,她再次鼓动娜娜向甄先生索要“补偿”,而这一次,娜娜并没有答应姐姐的请求,并劝阻佳佳不要再找甄先生要钱,然而此时,早已利欲熏心的姐姐根本听不进妹妹的劝说,丢下一句“你不用管了”便扬长而去。

由于此次的资金漏洞较大,没有了娜娜的帮助,佳佳顿时觉着难度增大了不少,于是,她又找来了一个新帮手——阿强。

“无辜”司机缘何牵连其中?

说到阿强的故事还真有点儿“离奇”。他原本只是一个拉活儿的司机,与这笔情债毫无关系,之所以愿意充当佳佳的帮手,完全是为了要回佳佳之前欠自己的一笔借款。

佳佳在从事酒类购销生意时,与阿强相识,偶尔雇佣阿强为她开车,也曾使用阿强的住宅作为仓库存放酒类,两人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佳佳生意资金紧缺时曾向阿强借过钱款,并承诺给予相应的利息。然而,由于经营不善,这笔欠款迟迟没能归还,阿强便让佳佳打了欠条。

在娜娜拒绝了自己的请求后,佳佳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阿强,她告诉阿强,自己的妹妹与甄先生之间曾有过一段不正当男女关系,自己计划以此为由向甄先生索要一笔巨款,希望阿强能够帮助自己,事成之后,自己欠阿强的钱自然也就有了着落。阿强原本就没多少文化,加之讨债心切,在明知可能存在触犯法律风险的情况下,依然抱有侥幸心理,二话没说便答应了佳佳的请求。

2017年12月21日,阿强按照计划将佳佳载到了与甄先生约定的见面地点,随后,就在附近停车待命。佳佳一见到甄先生便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娜娜刚出生不久的孩子的照片,声称是甄先生的骨肉,让甄先生给她弄点儿头发去做亲子鉴定。甄先生不同意,佳佳就提出让他拿出150万了结此事,否则,就将当时甄先生和娜娜谈恋爱的照片贴到甄先生的单位和家门口,让甄先生颜面扫地。见甄先生不为所动,她又当着甄先生的面拨通了阿强的电话,要求阿强立即把甄先生和娜娜谈恋爱的照片贴到甄先生的家门口去。甄先生见状面露难色,佳佳见此喜上眉梢,正当她以为自己的计划就要成功时,一批警察冲进了房间。

“好了,你直接上来吧!”这是佳佳那天给阿强发送的最后一条短信。而阿强赶过去见到的不只是佳佳,还有一副“白金手镯”。

原来,佳佳一而再再而三的敲诈勒索早已让甄先生不堪重负,此次见面前,他就预感到佳佳会有“大动作”,于是提前拨通了报警电话,警察当场就将佳佳和阿强一举抓获。没过几天,不明所以的娜娜也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

一错再错终受法律制裁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娜娜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佳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阿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阿强不服,提起上诉。由于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北京市天济律师事务所的邹鑫律师为他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二审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我们也就是在这时知道了今天说的这个故事的全貌。

邹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承办法院进行阅卷,并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受援人阿强,耐心倾听他的辩解,为他解答法律问题,并告知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幅度。

阿强在初步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后说道:“我当时是被佳佳叫去的,她是主犯,我是从犯,我之所以协助她,完全是因为我想要回我自己的钱。我就是去帮忙壮壮胆的,佳佳究竟和甄先生说了什么,要了多少钱,我完全不知道。”“再说了,这笔钱根本就没要到,法院还要判这么重的刑,我实在太冤了!”

同时,邹律师还了解到,阿强是农村人,父母都已60多岁,没有退休金。他父亲身体不好,每个月都是由他带着父亲去看病的。他还有两个孩子,一个11岁,一个4岁,现在也正是用钱的时候,佳佳欠他的那一部分钱,对他们整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因此,他才阴差阳错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邹律师认为,被告人阿强的犯罪动机是希望佳佳返还欠款,敲诈和勒索的方法都是由佳佳提供的,阿强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另外,阿强也没有犯罪前科,加之其家庭条件困难,希望法院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然而,律师的意见并未被法院采纳,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个触碰了法律底线的人,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律师点评

邹鑫律师

正视爱情与金钱,勿碰法律之底线

本案起因于一段不该发生的感情,被害人为了维持不正当关系隐瞒已婚的事实,存在一定过错,被告人无法保住这段感情,反而利用不正当关系威胁、恐吓索取巨额财物,触碰法律的底线,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统意义的敲诈勒索罪,大多表现为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身体、生命等进行威胁进而索取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娜娜与甄先生保持着情人关系,从表面上看,娜娜姐妹基于这种特殊关系向甄先生索要财物,并没有以伤害甄先生及其近亲属的身体、生命进行威胁,似乎未严重到涉及犯罪的范畴。但深入分析后,不难得出,娜娜姐妹在向甄先生索要财物时,正是利用二人的不正当关系对甄先生进行威胁,迫使甄先生产生恐惧心理,不情愿地交付勒索款项,危害后果极其严重,本质上属于一种敲诈勒索行为。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定要正确对待感情问题,当遇到感情纠葛时,要理性思考,不要在冲动之下做出伤害彼此的事情,更不能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外,本案另一被告阿强的经历也同样具有警示意义。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出借人通过非法拘禁欠款人的方式讨要欠款,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本案中的司机阿强虽未实施限制欠款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但其企图通过伙同欠款人敲诈勒索他人的方式要回自己被欠款项的行为同样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在此也提醒广大读者朋友,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切莫通过非法手段谋取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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