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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被遗忘校车内离世,“多看一眼就那么困难吗?”

原标题:4岁男童被遗忘校车内离世,“多看一眼就那么困难吗?”

“多看一眼就那么困难吗?”

近日,海南万宁4岁半男童周周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长达五小时,抢救无效离世。这则新闻迅速登上社交平台热搜榜,话题讨论量目前有3.1万,阅读量达2.5亿。

如何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也引发公众的思考。

海南万宁大茂镇,金色摇篮幼儿园的大铁门,周周再也不会从这里走出来。

5月30日,天气预报显示当天多云转雨,气温为25~32℃。早上周周如往常一样离家去幼儿园上学,不料他在校车上睡着了,被老师遗忘在车里。直到中午,他才被司机发现。此时他已陷入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4岁男童被遗忘校车内离世,“多看一眼就那么困难吗?”

图/@人民网

“9点钟,医生在谈话室里叫家属进去,说小孩不行了。”6月2日,经过40多个小时抢救,周周还是未能救回。“我小孩这么小小的就没了,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我该怎么办啊!”《直播海南》拍摄的视频里,周周的妈妈蔡女士倒在家人怀里失声痛哭。

近年来,国内已发生多起孩子被锁车内身亡的悲剧。

就在5月23日,湖北咸宁一名3岁半女童被司机遗忘在车中,大约7个小时后,司机回到车中才发现女童已无生命体征。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发现,河北、山东、广西、湖南、福建等地都发生过类似案例。有媒体统计,从2006年到2017年,仅媒体公开报道的,我国至少发生25起儿童被忘在车内的事件,造成超20人死亡。

每到夏季,类似事件便一再发生,令人痛心。“千万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汽车中……当室外温度达到34℃时,汽车只要在太阳下暴晒十几分钟,车内温度就会达到47℃的高温,短短的十几分钟,就会对孩子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微博账号@丁香医生对此事回应说。

周周的家人认为,金色摇篮幼儿园对孩子的去世难辞其咎。

首先是“校车”没有许可证。蔡女士告诉《直播海南》,事发当天接走周周的是一辆灰色的中巴车,“以前刚开始是用校车接的,后来就每天都开这种车来接。”其他家属证实,事发车辆是电动中巴车,“窗是黑色的”“没有贴校车或幼儿园的标志”,今年开学初换车时并未与家长沟通。

6月3日,海南万宁市委宣传部也发布通报称,事发“校车”系违规运营车辆。该车为金色摇篮幼儿园向万宁市永腾公交公司承租的万宁至港北路线的中巴公交车,未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备案登记校车驾驶资格,驾驶司机文某强也未曾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4岁男童被遗忘校车内离世,“多看一眼就那么困难吗?”

图/微信公众号“万宁发布厅”

最大的纰漏在于幼儿园的管理。“几个小孩上车?几个小孩下车?还有小孩没有上学?没有到班上?班上的老师也没有沟通说,小孩今天为什么没有来上学。”蔡女士接受新京报“我们”视频采访时怒斥事发幼儿园,“你要是给我打电话,我小孩不至于造成这样的结果!”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超低级错误?”有网友愤慨道,自己作为幼儿园教师,每天两次点名核查,在没有看到孩子且没有请假的情况下都会打电话询问家长。而在此之前还有两个环节——学生在下校车后,跟车老师一一清点人数;司机进入车厢清场,确认无人遗落。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幼儿园园长张某玉、班主任林某娜、接送老师符某花、接送司机文某强进行立案侦查,并对符某花、文某强、林某娜刑事拘留。因张某玉怀有8个月身孕,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随车的老师和司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班主任和幼儿园园长要对行政管理上的疏漏负责任。”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事发幼儿园的工作流程存在严重失误,没能尽到应尽的义务,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渎职行为。

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司机、接送老师和主管校车安全的副园长要承担法律责任。班主任如果没有接送孩子的义务,那就不需要承担这一责任。

目前,涉事幼儿园暂停办园,妥善分流孩子入读其他幼儿园。万宁市教育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免除教育局学前办负责人职务。

该事引起网络关注的同时,公众也再次热议,如何预防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有人提出在技术层面——改装校车,设置应急报警装置或自动报警系统,安装高清摄像,开通气孔等——解决问题,有人建议教会孩子自救常识:被困车内时拍打车窗,摁喇叭,打双闪灯,从内部开启车门……

但更多网友认为,此事主要责任在于幼儿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应建立相关制度,增强园方安全意识。

据万宁市委宣传部通报,当地教育局已全面部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拉网式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制度早已建立。

2012年开始施行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清点乘车学生人数,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的职责。该条例还提到,“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就在事发前两天的5月28日,全国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2019年第3号预警,提醒学校、校车运营单位以及师生家长落实安全乘车责任,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坐校车的人身安全。该预警强调“随车照管人员要时刻谨记上下车清点人数,坚决不让学生单独遗留在校车内”,并要求校车司机控制好车内温度,运行结束要反复核查学生是否都安全下车。

“制度执行不到位”,庞九林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幼儿园可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流程,“最简单的就是做一个孩子交接表,上车几个孩子,下车几个孩子,司机和接送老师数一下,在孩子的名字后面打个钩,并在表上签字。”

庞九林建议,幼儿园可以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这一流程,形成习惯。此外,做好安全教育并制定惩罚措施:对不遵守规则的工作人员进行罚款、批评教育甚至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重视这一制度,如果落实不到位出现幼童被遗忘车内去世的案例,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以往类似的案例判决基本是三年以下缓刑,我认为这是纵容,应该重罚,至少要实刑。另外,孩子家属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也可以同时要求幼儿园和几位老师赔偿,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庞九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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