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与贾珍有没有私情,原著四处细节现真相,贾母更是一句挑明
秦可卿作为贾母的重孙媳妇,尽管身世一般,但姿色和人品俱佳,深得贾母欢心。但如果细读原文就会发现,事实上,这都是假象。
尽管曹公为了掩盖秦可卿与公公贾珍的丑事,不惜对原文进行了删减,但以曹公“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写法,还是无法掩盖二人有染的事实,从原文多处细节入手,还是会发现其中的真相。
最明显的细节:
在原著中最能体现贾珍对秦可卿有情有义的地方,便是在秦可卿死后,贾珍极为不正常的表现。
其一,大操大办,秦可卿的葬礼规模并不亚于元妃省亲。棺木是原忠亲王老千岁用的樯木,质量与尊贵并举;停灵时间为民间葬礼之最:七七四十九天,单僧道就请了三百多位。说白了,这纯属就是在烧钱,可见,贾珍为办好这场丧礼,确实是下了血本。
其二,为了抬高秦可卿的身份,不惜给贾蓉买了个龙禁尉,这样在灵幡经榜上,一则看上去有面子,二则拔高了秦可卿的身份。
其三,一个媳妇之死,贾珍几乎请来了一国之宾,与贾府相关的各部门政要悉数到场。
其四,明朝英宗朱祁镇废除的殉葬制度,在宁府又死灰复燃,居然还有丫鬟愿为她殉葬,瑞珠见秦氏死了,自己中柱而亡,此举实属罕见,贾珍“借佛献花”,干脆将此女的后事与秦氏一起安排了。
其五,在宁府翻云覆雨的贾珍,在秦氏死了之后,整个人哭成了泪人,一点也不忌讳。
以上种种贾珍的表现,如果放在贾蓉身上则是合适的,最起码表明夫妻情深,难舍难离。但如果放在公公与儿媳妇身上则是极为不合适的,贾珍对秦氏所流露出的感情已不是纯粹的长辈与晚辈之间的怜悯之情,而是很明显的男女私情。
最不可思议的细节
在小说中,宁府的尤氏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懦弱无能之辈。特别是我们在看剧版《红楼梦》时,王熙凤对尤氏有一段不堪入耳的谩骂,尤氏的表现让人看着十分同情。
但事实上,我们都让她给骗了,尤氏实际上也是一个十分有主意的女性。
在小说第六十三回,一听公公贾敬死了,她的神经立马紧张起来,看似有些慌张但处理得却是有条不紊。她细思眼前无可用男丁,就先把道士们锁了起来,然后出城去请太医来看视,到底系何病致死。再者才去通知贾珍,同时还把贾敬做了紧急处理,该入殓还是开丧破孝,连同设立道场,一应都安排了个妥当。又因她人在外,还专门请了娘家的两个妹妹过来照应宁府。这一连串的事情安排下来,哪里能看出她是个无能之辈呢?分明是一个心思缜密之人。
贾琏看上了尤二姐,想娶为小老婆,虽然主意出自贾蓉,但宁府贾珍和尤氏都脱不了干系。他们都是在嘴上惧怕王熙凤,但在背地里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特别是尤氏,虽不是一母所生,但在名誉上还是长姐,她竟然也敢无视王熙凤的存在,默许贾琏背着凤姐将尤二姐娶为外宅,难道她就没有想过日后如何向凤姐交代吗?她嫁入贾府已多年,对于凤姐的手段也早已见识过,但在这件事上,很显然,她并没有忌惮凤姐的淫威,由此可见,尤氏也并非她表面上那么胆小怕事,其实胆子挺大的。
但是,尤氏在秦可卿死后的表现却很异常,原文中提到她两次犯了胃疼旧疾,既不能料理事务,也没有出来招呼客人,这实际上对贾珍而言是很没面子的。
再说料理丧事这件事,话说贾敬死后,宁府的丧事不也是自己料理了吗?那么在这其中,尤氏必然也参与进来了。但为何秦氏死后,贾珍却非要请凤姐过来料理呢?其中缘由不外乎两点:其一,他不认可尤氏的办事能力;其二,尤氏拒绝料理秦氏的丧事。
贾敬死后,尤氏可是一口气做了多件大事,怎么秦氏死后,她这个当婆婆的毫无表现呢?这些细节都足以表明,尤氏对于秦可卿与贾珍扒灰这件事是了如指掌的,只不过鉴于贾珍在宁府一人独大,无人敢管,所以她也只能忍气吞声。
贾珍要为秦氏大操大办后事,她自然管不了,但是她的态度还是摆在那里的,就是不参与,什么都不做,贾珍自然也拿她没办法,所以才去请了凤姐来料理秦氏的丧事。对于尤氏连客人也不打招呼,贾珍倍感没面子。原著中写道 :
贾珍虽然此时心意满足,但里面尤氏又犯了旧疾,不能料理事务,惟恐各诰命来往,亏了礼数,怕人笑话,因此心中不自在。
因此,从尤氏对秦可卿丧事的态度上,也可以看出贾珍与秦可卿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丑陋的细节
贾敬死后,尤氏在外打理家事,宁府内请来了异父异母的尤氏姐妹二人和其老娘,一同来照应府内事务。
贾珍与贾蓉父子二人一听尤氏姐妹来到府内,两人诡秘地相视一笑,此中意味心照不宣。从贾珍、贾蓉对尤氏姐妹的表现来看,父子二人早已私下与尤氏姐妹暗度陈仓。
父子二人的丑闻,作者通过贾琏的嘴说了出来,说贾珍、贾蓉父子二人素有“聚麀之诮”,实际贾琏也是一样,贾蓉说他与贾赦的姨娘们也有染,更何况贾赦后来还把秋桐作为奖励给了贾琏。可见,这种“聚麀之诮”的行为在贾府实属正常现象。
所以,对于贾珍与秦可卿的私通,贾珍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没有任何反应,这也正是“聚麀之诮”的体现。
最直白与最隐晦的细节
鲁迅曾说焦大是红楼中的“屈原”,他不畏权势,不谋私利,不同流合污,敢于直言不讳。在原文中焦大喝醉后,有一段经典的骂人语录: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
此话一出,众小厮唬得魂飞魄散,把他捆起来,直往他嘴里塞土和马粪。凤姐和贾蓉听到也只当没听见,宝玉多问一句,反被凤姐呛了一顿。
众人的表现十分反常,由此也证明,焦大所言确是事实,而且这个事实必然是在宁府里的。作者在介绍贾珍时也说了,由于贾敬住在道观里,贾珍只一味高乐,纵然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
再加之,秦可卿的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既道出了秦氏的风流本性,又指出宁府的混乱不堪。
这些细节都指向一个事实,那就是焦大口中的爬灰,所指之人便是贾珍与秦氏,焦大用最直白的方式表达了出来。
相对于焦大的直白,贾母对待这种事的态度则显得有些隐晦。比如,第四十四回,王熙凤过生日时,贾琏与鲍二家的偷情,被凤姐发现后,两人大打出手,一直闹到了贾母身边。
贾母对于此事,既没有责怪贾琏,也没有骂凤姐,而是说,像诸如贾琏这样的行为实际很正常,从小世人都是这么过来的。这说明贾母对待这些事并不持反对的态度,相反是一种包容的心态。
在小说第五十四回,说到才子佳人的故事时,贾母说,在这些故事中,“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言外之意,就是说佳人之所以能与才子相会,在这中间起连接作用的必然是这个丫鬟。
在四十四回时,贾母不怪贾琏,不怪凤姐,开口便责备平儿,如若不是众人解释,平儿必是白白受骂。从贾母的观点看,令主子们起争执的人必然是她的身边人,所以,贾母才骂平儿。
按照贾母的这种观点,那么在宁府,秦可卿与贾珍在中间担任沟通角色的人必然是秦氏的丫鬟,即宝珠和瑞珠。而这两人在秦氏死后的表现也极为不寻常,一个撞柱而亡,一个愿作秦氏的女儿,为其守灵。
秦氏的这两个丫鬟,一个求死,一个生不如死,主子死了,与她们二人有何关系呢?就算秦可卿待她们极好,也不至于舍弃生命,舍弃生活。她们的所做所为必然是受人所迫,而此人之所以逼迫两丫鬟必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
巧合的是,对于这两个丫鬟的死活,原文中刻意写到了贾珍。瑞珠死后,贾珍安排她与秦氏一起停放;对于宝珠,贾珍也安排了她在铁槛寺守灵。
这些细节联系起来,都指向一个事实,那就是秦氏与贾珍爬灰确是事实。
综上所述,通过原文的四处细节,发现尽管曹公对秦氏与贾珍之间的私情予以掩盖,但以他“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写法,最终还是将二人之间的真相散落了在了小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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