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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荒唐过

  

  “”这两个字眼,三十岁前我并不懂得其意。
  
  那时年少,对于“爱情”这个词汇,大多是从一些文艺作品和影视作品中得知,谈不上感知,更别提认知了。懵懂中有点体会的是对某一个人的想念,那是最纯净的一缕清香。虽然不知那是否算是爱情还是爱慕,的野草在春天里已长成了秧。
  
  19年底,我初中毕业后,待业家中。那时工作并不好找,特别是像我这样的,没文凭,没技术,没工作经验。大多数年轻人都是托人介绍进厂上班,抑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体力活。那时年少不甘于平淡过活,只因家中暂时无人介绍工作,也就闲得慌。直到邻近年底时才找到了份活计,那就是和父亲一起翻山越岭到村后几十公里远的乡镇去帮人砍伐木材。我们背着包裹,同村里几十个青壮年就出发了。大伙各自背来大米、棉被、衣物、锅、铲、桶、盆、碗筷,肉和菜是安排专门煮饭的人去买,每日去一趟集市。淡水是运输木材的汽车返程时顺便运过来。总之是在工地上搭棚食宿,伙食费从工钱里扣除,剩下的工钱大伙平分。大家见我年纪最小,身子还没长开也都多有关照。日里作业,晚上归更,日子是苦的。夜里在棚里睡通铺,外边呼呼地刮着寒风,一下子把青春思梦的少年拉回了现实。平日里我是一边和标叔拉大锯(树木砍倒之后,先截去大小枝叶,然后用俩人拉的大木锯锯成一节节或1米,或2米,或3米等各自不同的尺寸,依树木的粗细,弯曲度而定。)一边想着心事,效率就不用说了。
  
  年底接近完工那会,附近的村落都有人来拾柴禾,也就是拾一些场主不要的细枝。记得有一回,场里来了一帮年轻人,有男有女,个个张扬着青春活力。我们都很忙,也没人抽空搭理这帮小青年。其中有一位少女很能引人注目。她大约也就15、6岁,很是俊俏,短短的碎发只到齐眉,脸蛋泛着红晕,有些婴儿肥的身段很是。一群人中就她最安静,在叽叽喳喳的喧闹中低调却又显眼。本来也就过了即忘。
  
  没几天,收工清场。按惯例场主都会邀请大伙好好地搓一顿,无奈他本人太忙没在家,只有他的家人招待,将就吃顿面食算是散伙饭了。原来,那位几天前仅见过一面最显得文静的女孩,是场主的女儿。只见她给客人们拿烟、端茶、提凳、洗菜、涮锅、切肉、烧柴忙里忙外无不娴熟。一顿饭下来,脑海间总有与她相关的信息在跳动。从她家墙上贴着的那一张张奖状上得知,原来她竟是比我高出一届学龄。一直以为她会比我小一些,也许初中还没毕业呢。虽然彼此没有交谈过,偶尔的眼神交错,还有那略显羞涩的脸庞却已印在我的脑海里。这是我年少时最接近男女之情的念想。不知现在的她过得如何。或许当初人家的表现,只是出于少女对异性爱慕注视下的本能反映,过了就忘。我却深以为怀,夜里梦见了好几回。青涩的年景总是那么美好。
  
  真正的爱恋是好几年以后的事了。零三年十一月份,跟着堂哥来到了东莞,不久又独自去了深圳。枯燥的工厂作业只给我带来麻木感。像个陀螺绕着你转,车间的流水线就是那根看不见的绳索,日子一天天的从手指缝隙间穿梭而过。车间里,男女间大多不设防,在忙碌之余说些荤话聊以慰寂,也就过个嘴瘾。当然也有谈对象或背着爱人偷食啥的,可那一切都与我无干。我的世界里,除了工作、睡觉就是逛书摊,街角巷尾的那种。一到晚上,万家灯火,这些零星的小摊与周围的霓虹灯广告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然而却是我的最爱,常常会留连忘返。凡是可读得下去的书籍我都会翻来看,什么宗教的,哲学的,心理的,人文的,还有报刊杂志等。那些铺面的老板也很客气,不论是那些来光顾情杂志的中年大叔,还是蹲在一旁翻阅武侠小说的青涩少年,只要看完后你能放好,就算天天来看,一本不买也不会给你脸色看。那些盗版书籍赋予我最最快活的时光。
  
  认识阿秋是一个偶然的邂逅。她是我老乡的一位旧时同事,也算是彼此聊得来的一位女伴,好姐妹的那种。平时休假她们都会三五成群地去外面玩耍。深圳是个移民城市,人均年龄不到三十岁。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催促而生的是灯红酒绿的夜生活。我也会偶尔减压跟随一帮酒朋狗友出去放松一下。这东西很难说得清楚。一次在老乡的聚会中我难得的当了一回麦霸,成了主角,当时是眼看着就要冷场,我站了出来。那晚没有喝酒,只记得阿秋频频让我献唱。我们也就见过几回面,印象中我从没如此放开过,也许是阿秋的举动感染着我的情绪吧。我们俩成为了当晚的主角,老乡们也在旁边暗中帮腔和助威,颇有搓合我们之意。当时我没什么在意,那时没有真正地谈过,也不懂得女生的心思。我因近期刚刚追求过一个女生,后被拒绝而失意。反正想着年轻人大家相识一场,出来玩就要玩得尽兴。分别时,没有依依相送的桥段。
  
  后来的日子一平如常,平静得不起一丝涟漪。工作上,我正忙着学习生产技能,也就淡了玩耍之心。偶尔与阿秋相遇也一就平淡。我没主动去邀她,各自过着紧张而忙碌的生活。这期间只有老乡常提起,说阿秋最近常问她,我这些日子怎么没过去玩。
  
  辗转几个月过去了。一次周末,老乡说阿秋转厂了。叫上我一起去看看阿秋所工作的地方,那样以后相聚也好找。阿秋当晚值班,等了好久她没请到假也就没能出来。后来的相聚是我去找她们。当时阿秋和老乡在做头发,拉发还是染发倒是不记得了。我找不到她们所说的俱体位置,于是就在一家店铺的招牌下苦等。大概过了一个多钟头吧,她们做好后过来接我。想到那晚相见,阿秋的眼睛里闪闪动人,带着久别重逢的喜悦。我也是满心欢喜,因此没有半点因久等而显现出不耐烦。阿秋是很有素养的女生,她为我的久等而表示抱歉,很诚恳的样子。这是很令人欣慰的事情。我个人对于观念很是注重,当时是出于礼节没有表露出来。阿秋的举动让我多了几分关注,甚至有些期盼,下意识的与她主动闲聊起来。
  
  我们聊着各自的一些生活趣事,甚至还聊起了一些往事。阿秋说,刚出来那年没钱回家,过年是靠吃方便面渡过,说完自嘲地笑了笑。她的开朗和乐观精神让我侧目。整个晚上都回荡着她银铃般的笑声。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当时就想,谁能拥有她将是一辈子修来的福分。阿秋喜欢束着马尾辫,笑起来脸颊会凹出两个小酒窝,眼睛弯成月芽,露出洁白的八颗牙齿。我俩如同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交流时亲切而自然,就像那晚一起唱歌,一起同饮一大杯饮料,会举着勺子掏果冻相互喂对方吃,没有一丝做作。
  
  有一天,老乡说,阿秋离开了深圳,不是回家,而是到贵州去了。她的离别,没有告知我。当时她还没有手机,直至她给我发来信息,我才确定了下来。
  
  阿秋问我“现在过得可好?”
  
  我回复“我想你了!”匆匆又发了第二条“以后见不着你什么办?”
  
  爱恋的情绪如同掀翻了发酵中的酒漕,来得浓郁而突然。我们没有不知所措,都很自然地进入角色里。
  
  阿秋说:“手机是爸爸的,不过现在归我用,不怕查岗,女儿大了也由不得他干涉。”还说“哥哥在贵州省清镇市开服装店,爸爸过来当司机,我是打杂的。”说完后咯咯直笑。我又想起了她的小酒窝。日子在聊聊我我中甜蜜且温馨地过着。彼此的关系谁也没有道破,就是天天发信息闲聊,隔三差五的会给对方打电话诉说各自的思念之情。后来发现,阿秋越来越忙了,好像比我上班12个钟还忙。许多时候我打电话过去都是她爸爸先接听,然后才转到她手上。我是一直没有在意。恋爱中的人对彼此总是会充满无限信任和盲目的理解。
  
  后来,老乡告诉我,即使阿秋是她父亲叫回去相亲,她不乐意才主动联系了我。这句话的后半句我是百分之百的相信。情急之下,终于还是向阿秋告白了。因为信任,我没有问阿秋这事的真相。彼此天各一方,唯有告白一途,别无选择。阿秋接受的那一刻,我双手捧着话筒对电话那头的她亲了又亲,激动得无以言表。她也很受,说就等着我开口的这一天。同时也谈到了另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彼此相隔一方,谈出来了,可人没见着也显得不真实,心放不下来。她问我以后有何打算;未来规划在哪发展。虽然有些唐突,也情有可原。我们就像网恋一般,只通过电波倾诉,没有生活中的长相处,感觉总是不真实。我原原本本地说出心中所想。一时间,突然觉得在这里的生活变得无趣起来。
  
  有人说过“爱一座城市,是因为那里住着某一个人,每天能感受着她的气息,所以生活。”也有人说过“恋爱中的,智商等于零。”即使这句话男女通用。我是一腔热血,一心一意地想念着阿秋。
  
  过了些日子,阿秋对我说,哥哥的服装店生意有些惨淡,爸爸已经不在店里开车进货了,现在在石场上帮人运石头。如若我要过来只能暂时在工地上打短工,要么另找活干。她则还在哥哥的店里当理货员,顺便收银。我当时已经辞到工,也就等过完一个月后就能走人。这些阿秋是不知道的,我只想给她一个惊喜。我说给我些时间,不用等多久,我们就能相见了。她安慰我不要急,在哪都是打工,只要心里有她就行,她会一直等我。
  
  年轻人不经事,心血来潮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我匆匆忙忙地辞了急工,拿到了扣除之外的几百元钱。这些年一直没有储蓄的习惯,想想还是不够,又向姐夫借了1000元应急,然后就上路了。从深圳到贵阳是有火车通过的,可当时不知,只按着阿秋之前给我的地址来到了龙岗客运站,因为之前她也是这样坐车过去。按下心中的激动来到车站,好在有当晚的车次,要到晚上12点多才发车。吃过晚饭在汽车之家(专门提供给司机休息用的地方,那位司机大哥很是热情,叫我随他一起在那吃饭和休息,都是免费。)睡了几个小时后就出发了。夜里窗外不能视物,随着时间推移,只感觉到车内越来越冷。全程的旅客不多,也就只有几个人。大家各自开始添衣,也没人作声,各自想着心事。因为不是卧铺,没法睡,深夜给阿秋发了几条信息,没见到回。可又不敢给她打电话,怕影响她休息。心里突然有些忐忑起来,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迹象。轰鸣的马达声伴着遥远处的零星灯火,陪我渡过了难眠的一夜。手机信箱里时不时收到过境的服务信息“欢迎您的到来,这里是XX城市,祝您旅途愉快!”
  
  到凯里市时已是中午,昨夜到现在没有停歇过。我的包中还剩下半包饼干,几条火腿肠,半瓶子营养快线,别的食物被我消灭得一干二净,连垃圾都被旁边好心的大姐帮忙扔到车外了。饿,很饿,这是切身的感受。此刻,我已经没有与旁人谈笑。阿秋的信息是早上8点左右给我回复:叫我注意安全;问我到了哪里;几时能到贵阳市;现在行驶到哪个地方了;饿了吧,等。也就这么一句“饿了吧?”问到了我的心坎。我让她和叔叔(阿秋的父亲比我爸爸年轻,我一直称其叔叔。)放心,说自己这些年来独身走过不少地方,能应付得来,放心等我电话就行,到了贵阳就打。阿秋随之发了条信息过来,告知我从贵阳市到清镇市的车次以及乘车方式和路线,也就几元的车费,路程并不远。因为忙,来不了贵阳接我了。
  
  贵阳市不算大,市区也是群山环绕,和山城重庆有所不同。市区像个小盆地,很多是新起的房子,一排排的在旧址上错落有致,点缀在群山里。这里的早晚温差很大。中午的很大,路边的小贩冒着汗,挽起了袖子,在吆喝“小笼包哟。。。小笼包,好又甜,没得几块钱哟!”说的是贵州话,与我家乡的桂柳话相近,都能听得懂。在去清镇的路上还算畅通,只是好多路段正在翻修。我们是绕了又绕,几块钱的路费,平时只要几十分钟,那天却走了3个钟头。这里早晨刚下过小雨,清新的空气总能扑面而来,让人忘却了疲劳。一路上,叨着旱烟嘴的老大娘,拎着水烟筒的老大爷露出天然的黄牙向着各自相识的行人招手,是那样和谐。仿佛回到了家乡,那些路人是隔壁的乡亲,笑脸上发自内心的纯朴。摇晃间身在他乡还是客。
  
  阿秋和她表妹来接我,身后跟随着俩个二十多岁的男生,说是同事。五人一行搭乘的士回到住宿的地方。大家都很热情,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拘束。房子是两层半的新屋,内有自来水供应,楼上都有洗漱与卫生间,一百多平米的模样,三室两厅。墙外没有粉刷,露出红砖。叔叔租的。一楼很是空阔,四周排着堆积的坐椅,旁边只有两张桌子。二楼进入是客厅,客厅与餐厅相连接,左边有厨房和浴室,还有一小房间是叔叔的卧室。右边是阿秋与她表妹、表嫂等几人同住一间,是很大的主卧室。与之并列的是男士的寝室,三张床在最里边竖排着,剩下前面的另一半空着,用长长的窗帘隔开。
  
  刚来到落脚处我就发现不对劲了。零一年时我曾经接触过“传销”,其实不是真正的传销,他们自己也没承认,而是一种挂着以人际关系网来开展的新型经营模式,也是大家平日里以讹化讹的“传销”,是换汤不换药的挂羊头卖狗肉的皮包公司。(俱体的我就不说了,和《中国缺了一味药》里作者慕容村所讲述的差别不大。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瞧瞧,作者写的全部属实,没有用春秋笔法。)我当时没有责问,只是想给阿秋一个自我解说的机会。这里的人与周围气氛,还有见面方式跟“传销”中的“ABC邀请法则”太相象了,我已经没有质疑的必要。既来之,则安之。当时,我没有因被骗而愤怒,只想平静地听听阿秋的解释。
  
  阿秋刚见到我是欢喜的,那表情装不出来,以我对她的认知还是能分辨出真伪。才刚进屋她倒是先慌了。又是道歉,又是说对不起,说骗我不应该;说这是善意的谎言;说她想带我进入这个行业,又怕我不理解;说电话里讲不清,只能想方设法让我过来了解。我当时听了心灰意懒,想着,随你吧,我先住几天看你阿秋如何收场。
  
  晚饭很丰盛,是叔叔亲自下厨,席间主客尽欢。宴罢,阿秋亲自给我打来了热水。众人散去时,只有炉膛中的蜂窝煤丝丝燃烧,水壶盖边冒出的热气与旁边的烟缭绕成一团团白雾,扑在窗面上是那么的迷蒙,似真,似幻。
  
  阿秋拿着全新的毛巾、牙刷、牙膏站在我身旁。说道:“一进来就见你脸色不对劲,看都不看我一眼,还气我啊?”她没再道歉,显得那般温柔,说:“来,我帮你洗头,在家里经常给我爸洗,你是我男朋友,也是第一个有此待遇的男生,老爸除外。”我低着头坐在炉子边,盯着火苗在发愣,正想着心事不想搭理她。见到我咳嗽,她默默地给我拍了拍后背,叫我平时少抽点烟。望着她欲要落泪的脸庞,我心软了。长这么大没有别的女子为我洗过头,有些感动,同时对于她又有些无奈。俩个人没有多余的话语,整个过程都是我在配合她。阿秋很细心,时不时来一句“水烫不烫”,“力道轻还是重了”,“闭上眼,要洗脸了”。我也就问一句,答一句。满脑子很乱,又很清醒,只想安静地好好想想。洗漱完毕,我谢绝了他们的玩牌邀请。想到要给家人报平安,睡前我给大姐通了次电话,好教她放心。
  
  翌日,天刚朦朦亮,叔叔就通知他们起来做早课了。我知道每天的例行洗脑行动要开始了。想着,也睡不着干脆起来,看看与我所认知的有何不同。果然,还是那些激励学,只是内容不同,讲授的方式却是大同小异。
  
  阿秋明显没有睡好,不知是昨晚哭了还是啥的,眼睛红红的,脸色憔悴,不过坐得很端正,像个好学生。我挨着她身边坐了下来,低声道:“我喜欢看你笑,还有听你咯咯的笑声,那才是真实而快乐的你。”她望向我挤出了一个笑脸,然后又严肃起来。“阿秋不爱我了,也不值得我去爱了”心里边涌来这股念想,令我慌张,感觉彼此开始陌生了。
  
  一个多小时的早课,每个人都要轮番上阵,或演讲,或诵读。我倒是没有怯场,当着十多人的面,站到了小黑板前,先来一段个人介绍,再是个人的随兴表演,然后按他们的要求念了一小节的《羊皮卷》。掌声是例常性的,只有阿秋的表妹说我普通话发音不标准。那是个可爱的女孩,圆圆的脸蛋,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配上长长的眼睫毛,说完后嘟着嘴,可爱之极。我当时的心情很沉重。心想,在座的各位都是心里明朗之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也许只有这可爱的女孩子才是最单纯的人吧。她一直相信别人说的话,相信她从事的所谓事业合法,相信只要坚持下来都能赚到钱,赚不到钱的人都是意志不够坚定,吃不了苦最终半途而废。至今想来,她是幸运也是悲哀的人儿,哪天大家维持不下去,各自散伙了,赔钱了,她或许会是最后醒来的人。
  
  阿秋是清醒的,她曾对我说过,不管违法与否,她认定了,让我自己选择。有人说“你永远无法叫醒装睡的人”,阿秋没装,很直白,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吧!我尊重她的选择,我决定离开。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几天,清镇的天气一直很好,白天出太阳,夜里或清晨下一会小雨。这里的住户,基本上都是烧煤来用。这里的煤球比我去过的任何地方都要便宜。只是,若是哪一天没下雨,天空是灰蒙蒙的;几天不下雨,道路两旁的颜色是灰暗的,树叶、垃圾筒、人行道等,一切都会笼罩在迷雾里,阳光只能透进来一层彩妆。
  
  这些天来,我尽可能地带给她欢笑。俩人一直好好地相处,我基本上是事事依着她,除了叫我加入他们行业这一条外,别的都顺着她的意思去做。什么听课啊,去串门学习经验啊等等,都会配合她,从不会让她难堪。剩下的只要有时间,哪怕只是一丁点的闲暇时光,我都会拉着她的手出去逛一下。我们会在广场边上,一边拉着手一边喂对方吃零食,我会吃她故意咬过一小口的食物,俩个人就像长不大的小孩对彼此撒娇,叫对方来哄。
  
  阿秋很有预感。某日早晨,她说昨晚梦里一直在寻找,发现我走丢了,急得不行。问我是不是想偷偷地跑掉,让她着急。我撒谎了,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很正常嘛;说梦里的事通常是反着来。阿秋不信,拉着我的双手,盯着我的眼睛,说她最近心里很慌,没来由地烦燥。我没敢接她的话。为了能好好地谈一场恋爱,我们都尽量避免提起令对方不开心的事情,总之都在逃避现实。
  
  俩个倔强的人儿,谁也说不动谁,只要提起这行业里的事,谈话立马进入僵局。我最终还是要走的,而且是悄然地走。如果当着阿秋的面,只要面对那双含泪的眼眸,我想这辈子是走不成了,只会越陷越深。我无可奈何。她的父亲、哥哥、表姐、表妹等等直系、旁系的亲属都在从事这个行业。我人轻言微说不动她。如若只是她一个人在这边,哪怕强行把她拖出来,就算以后她会怪我,怨恨我,我也不在乎。可现在我无能为力,只剩下懊恼。
  
  至今,阿秋对我俩的感情是如何评价,我依然不知。当初双方太年轻,不懂得如何处理感情,也不懂得如何去修补,只知一味的去爱,还有索取,得不到想要的就只知道放手,为对方考虑的总是很少。我回来之后,阿秋依旧在努力,试图挽留这份感情,双方都很痛苦,我是直接就放手了。阿秋曾叮嘱“找到爱人就告诉我,让我安心,让我死心后能放得下这份感情。”我当时就答应了,也没想过她听了是否会。后来不到三个月,我就告诉她,我现在有女朋友了,也是做她这一行,不过人家没有对我隐瞒什么。至始至终,我都无法忍受阿秋当初的欺骗。我是在赤裸裸地进行报复。
  
  原来也可以这么的小心眼。阿秋祝福我时,我却心如刀割。俩个相爱的人,在错误的地点里相遇以至彼此伤害,并且刀刀见血。我是不成熟的小男人,她是执着的追求者,追求爱,追求梦想。阿秋比我勇敢。大家都没有错,只是要走的方向不同。因为年轻,对于爱情我们都没有机会来演练就匆促上场,一时之间全军覆没。我欲哭无泪。
  
  若有感知,“阿秋,请原谅我当初的伤害吧!”
  
  (当初没能和阿秋一起过,后来见了面也一直要送给她一束花,可她都不让,说浪费钱。现在深感后悔,其实当初不用买,自己拿张纸来剪一朵,或者在别的地方采一朵野花、菜花送给她也是好的。可惜当时不懂女孩子的心思,错过了。今年,节将近,如今依旧单身,突然想起她来。一时心血来潮,写下这一篇回忆录以作纪念,纪念那些年的荒唐事,纪念逝去的青春。那些年,我们相信爱情,热爱生活,虽然过程不免荒唐了些,可我们爱了,是那么的义无反顾,那么的淋漓尽致。记于201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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