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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仆人”不做“主人”

  

  专制国家,人民是君主的奴隶,君主是人民的主子;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我和我的父辈、祖辈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自然也是主人,但现在我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就是不想做主人而要做仆人。我所说的仆人就是众所周知的“人民公仆”,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是指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党政干部。
  
  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于1944年9月8日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作题为《为人民服务》的演讲,之后的《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的任务》等都有提到“为人民服务”。《天安门诗八首》中“功高不改忠贞志,位尊难移公仆心”也对“公仆”作了描述。周总理、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他们为祖国、为人民献出自己的一生,我以为他们就是公仆,我是主人。而当我做了多年主人后,如今也有些厌卷了,不想再做主人了,因为主人没有权利了,仆人欺主子了。
  
  在现阶段,我国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仆人开豪车、住别墅、戴名表、包二奶……而主人住茅屋、喝稀粥。2009年11月,《武汉晚报》报道:一篇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在天涯、猫扑、百度帖吧等多个论坛流传,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和民众的质疑;今年(2012年)4月,四川省阆中市江南街道办拆迁办主任佘德刚因为豪车事件,陷入舆论漩涡。另外,最近媒体披露了一系列人民公仆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件,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禹分局政委蔡彬拥有22套房产;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有数块名表、名腰带,存款涉及20多家银行;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贪等。这一系列的事件让笔者猛然惊醒,我们不需要上述这类人物做仆人,人民不需要这样的官员。“为人民服务”这一“内涵十分丰富”的原则、思想,虽然说在讲话、定在法纪、写在正壁、竖在案台、挂在胸前,可谓无官不知、无人不晓,但数十年来官僚主义越反越繁荣、“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屡见不鲜,上访问题日益突出且80%以上的上访有道理。
  
  说到上访,可得仔细谈谈了。从上访事件本身来讲,正常情况下,是某些公民的利益诉求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得到解决,通过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以求将问题合理解决的一种方式。如果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就可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就可以使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得到提升,是一个很好的地方民怨的反馈信息渠道。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为了防止上访活动,对于上访如临大敌,启用了大量的警力,动用了大量的物力,竭尽全力对上访者进行防堵。甘肃一妇女因上访,两年前的劳教可生效;80岁老兵因上访劳教一年半;我们村因上访,被县政府派兵包围……如此一来,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日益紧张,比如:2003年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中被殴打致死,2006年北京商贩暴力抗法刺死城管副队长,2008年贵州省瓮安县发生围攻政府打砸烧突发事件,多年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的各种灾难此起彼伏……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不知道还有谁会乐意做国家的主人而不愿做仆人,即使有人会想做主人,那他要么就是有精神障碍,要么就是脑子进水。
  
  我之所以想做公仆的愿望强烈,就是要做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名副其实的公仆。党的七大把“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写入了党章。毛泽东之后的我党历届领导人也都坚持并不断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邓小平主张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来检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效果,并于1985年提出“领导就是服务”,从而把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密地联系起来。江泽民明确提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胡锦涛强调:“党员干部一定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民服务”不仅被确定为中国共产党及其党员必须奉行的“宗旨”,而且写入了宪法,成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义务。1954年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17条、第十八条,1975年宪法第11条,1978年宪法第十六条,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第22条、第27条、第29条、第76条等都对“为人民服务”作了描述。党纪国法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或“为人民服务”奉为最高原则,这是国家之幸、民族之福。
  
  党和国家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在落实的过程中,被某些经不起考验的腐败分子扭曲了。面对这种情况,作为21世纪有理想、有志向、有能力的青年,应该以国家和民族的需要为己任,挺身而出,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进入“公仆”队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尽自己最大努力将国家的主人(人民)服务好,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积极力量。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把权力用来谋私,无论是为个人,还是为小团体,都是腐败行为,都与党的根本宗旨相违背。“木先配而后虫生”,要自觉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要努力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构筑坚固的抵御堤防,谨防蝼蚁之穴;要牢记防微杜渐,不因恶小而为之。吃喝玩乐使人消沉,酒色财气使人堕落,这是不少落水之人的前秦曲。“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正其身。”我们既要学习英雄模范人物的革命精神,严于律已,又要从那些身败名裂者身上吸取教训,警惕重蹈覆撤。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监督是防止腐败的有力客观条件。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是一种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不受监督权力必将导致腐败,好的干部如果没有经常性的监督约束也可能变坏。因此,每一名干部都应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消除特权思想,摆正个人与组织,“公仆”与“主人”的位置,这样就能做到少犯或不犯错误。
  
  我做“仆人”的心已定,“主人”决定不了我能否成为他们的“仆人”,不知已经成为“仆人”的“仆人”要不要我加入他们的队伍一起为“主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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