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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大奇案之谜 曾被改编成电影!

香港各种文化融合的地方,上世纪,各种案件也在香港发生,下面我们来盘点下,这些案件并且拍为电影的事件,这些案件主要包括1雨夜屠夫、 Hello Kitty藏尸案、八仙饭店灭门案、溶尸案、康怡花园烹尸案、佳宁谋杀案、秀茂坪烧尸案等。

香港十大奇案之谜 曾被改编成电影!

奇案一:雨夜屠夫(1982年)

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个女性人头与一双女子手臂,其后证实是属于22岁的夜总会大班陈凤兰所有,一宗极度凶残的人体肢解案开始曝光。

6个月之后,警方接获旺角一间冲晒公司的职员报案,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体性器官的特写照片往冲印。警方事后拘捕前来取相的男子,同时在其贵州街寓所内搜获过千件证物,包括女性器官的标本、部份残肢、手术器材、大批照片及录影带,以及一批受害人的私人物品。这名冷血凶徒正是27岁的雨夜杀手林过云!

事后,林过云在供词中表示他想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又想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曾经在月历上以简单的英文字于杀人的日期上做记录。他说:"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记落o黎,呢个系我习惯!"

林过云原名林国裕,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有"雨夜屠夫"之称。他在犯案前为一名夜班的士司机,而案件中受害者均为女性。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然后迷晕杀害,进行奸尸并把尸体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为标本。于1982年2月至7月间共杀了4人,同年8月18日于湾仔一冲晒店被捕。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经过七名全男班的陪审团裁决之后,一共被控四项谋杀罪,本应依例判处缳首死刑,最后到1984年8月依例特赦改判终身监禁。林过云自称,肢解女尸及奸尸是因为他对解剖学有浓厚兴趣,以及有极强的好奇心。五名精神科医生为他作出深入评估后,有三位认为他并无精神病,犯案只为满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过,林过云对不同的专家供词有出入,有专家认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说谎误导专家之嫌。他甚至在接受评估时问过某位专家: "点样至可以避免判死刑,甚至唔驶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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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医生不单止为林过云做过多项心理测验、智商测验及记忆测验,更为他做脑电波图 , 看看是否他的生理病徵影响他的心理状况,但结果正常。林过云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杀人心态时表示,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其后杀死第二、三名受害人是因为上了瘾,杀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厌倦。

林过云曾经表示杀死三名欢场女子是替天行道,至于加害于第四名女死者,即是十七岁的女学生梁惠心,林过云表示自己亦不明究竟。在审判期间,当被问及梁惠心的时候,他曾经数度落泪!而梁惠心亦是与他相处最久的死者,他杀死对方之前,逼她戴上手扣,与她在的士内交谈了很久,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等等。但是,最后林过云都是选择用电线勒死她,然后将她的尸体收藏在屋企的梳化下,再进行肢解!

有专家对林过云的罪行作结论时表示,林过云是一个备受剥削的人。而事实上,林过云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长在一个复杂的家庭,父亲有三个太太;童年的时候,曾经在婆罗乃生活过。根据他生母所讲,林过云与他爸爸的关系童年时开始已经很差,他爸爸对子女的管教严厉,时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有一次更因为林过云食饭前无跟其他家人说"食饭"两字,而打了他一记耳光,将他撞向墙壁。直至成长之后,林过云与家人关系疏离。虽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经常逗留于房间内,不与家人一起进膳,亦不与家人交谈。不过,他爸爸在作供时表示,不认同自己管教过严,只是林过云的性格太反叛。他又觉得社会应该要负上责任!

雨夜屠夫相关电影《羔羊医生》

在雨夜,先后有多名夜归少女惨遭变态人魔辣手摧花,而且还被肢解弃尸。警方对这名变态凶徒束手无策,想破案却无从入手。但天网恢恢,这名变态杀手林过雨喜欢将少女尸体肢解及拍照留念,一次他将底片交给冲印公司冲印时,终于露出马脚,从而被警方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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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奇案:1985年八仙饭店

一九八五年八仙饭店灭门惨案案情: 1985年8月8日中午12时,多名泳客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发现数件人体残肢,随即通知水警。警方其后在现场进行打捞,捡获8件人体断肢,短短数日内在同一地点获11件人体断肢,切口整齐,似是被利器斩下。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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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986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踪,原为郑林所有的八仙饭店等产业,被一名姓黄的男子霸占,并怀疑黄某谋财害命。司警接信后复验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滩发现的断肢,发现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其中一名年纪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对八仙饭店的新东主黄志恒(50岁)进行严密监视。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突然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

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该10名失踪者包括八仙饭店前东主郑林(50馀岁)及其妻子岑惠仪(42岁),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儿子郑观德(7岁),女东主岑惠仪的母亲陈丽容(70岁),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曾受雇於八仙饭店的厨师郑柏良(61岁)。10月2日,黄志恒涉嫌杀害八仙饭店东主郑林一名女亲属陈丽珍,被司警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表证成立,还押市牢候审。司警在拘查黄志恒前后,搜出属於八仙饭店东主郑林的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以及郑林的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对於为何拥有这些证件,黄志恒未能作出解释,只供称以60万元承顶郑林的物业,包括八

仙饭店。在黄志恒被拘后,遭揭发涉及1973年11月香港则鱼涌英皇道一宗谋杀纵火案:疑凶陈梓梁向事主借钱不遂,将之困绑浸在浴缸中溺毙,还将事主之妻、小姨斩伤,再用石油气炉放火。陈梓梁后逃回乡间匿藏,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用火将双手拇指、食指的指纹破坏,再化名黄志恒偷渡来澳,获发身份证。香港警方曾来澳调查,证实黄志恒即陈梓梁。

1986年12月4日,黄志恒在狱中割脉身亡。直至黄志恒被押解市牢候审、自杀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尸体,是否遇害未得到确定。检获的11件人体断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经验证指纹是属於失踪老妇陈丽珍外,其馀断肢均未能确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黄志恒自杀身亡后,该宗案更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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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电影:《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1992)《人肉叉烧包2天诛地灭》(1998)

奇案二:Hello Kitty藏尸案(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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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门色魔案。

案情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3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通殴打她双手。

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bing毒。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藏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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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逐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著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

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胶袋内,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不要动,我替你装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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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13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胜祖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著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和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区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著充满恶臭的渣滓。

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

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获线报,派出4名探员到达葵涌石梨邨石宁楼17楼一单位,即时冲入单位。当时首被告陈文乐与妻子阿佩正在做饭;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

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协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奇案三:屯门色魔(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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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色魔,本名林国伟,曾多次在香港新界屯门区犯下强奸、抢劫和谋杀,令居住在屯门区的女士人心惶惶,并令香港于1990年代哄动一时。后来香港警方在屯门加强巡逻,逼使其迁出土瓜湾,并在该区犯案。

1993年他在犯案后邀受害人约会,受害人报警。警方保护下受害人答应赴约,并将林国伟当场拘捕。后来证实被其侵犯的女子多达13人,当中3人被杀。林国伟最后被判终身监禁。

在香港奸杀罪案个案上,"屯门色魔"是继"雨夜屠夫"林过云后,最广为人知的一人。

相关电影《香港奇案之屯门色魔》

新闻案件1992年4月24日凌晨3时许,当时仅21岁、住在屯门大兴邨的林国伟,在屯门公路上喝着啤酒驾车,此时一辆的士在他车旁掠过,的士内一名夜归少女长发披肩,他被捕后曾描述,该女士的容貌与她前女友相像。他于是开车追贴的士,直至少女在屯门友爱邨爱明楼下车。

年仅19岁的少女在电梯大堂等候电梯,林国伟藏匿在暗角,待电梯到步后,他一个箭步扑出,闪身进入电梯之中,强劲勒紧少女颈项,把她硬扯出电梯,于后楼梯将她强奸,并抢走她的手袋及金饰。这是林国伟首宗案件。

1992年6月,一名32岁夜总会女侍应凌晨4时半下班后,乘的士回到屯门建生邨时,成为他第二个猎物。再隔两个月,他在凌晨时份于屯门新禾里将一名39岁女子扼颈,拖入草丛强奸。

上述3名受害女子均即时报案,令警方得到了林国伟的精液样本,惟受害人在混乱中未能认清凶者面貌,只得一些模糊的印象,如身材、发型、口音等,令警方束手无策。

1992年12月,他先后再在屯门区出没犯案。该月3日,大兴邨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时,突然被人从后勒颈扼晕,苏醒后方发现被人强奸及洗劫,翌日与亲友报警。28日,另一名女子与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离去,结果她回家时不幸在梯间被强暴。

1993年2月24日凌晨四时许,林国伟再次出动,对象是一名50岁的家庭主妇,她当晚与朋友打麻雀后,独自回到友爱邨,被林国伟扼颈拖至梯间。这一次,林国伟用力过度,将对方勒死,他未有将受害人强奸,但在她身上射精,并劫去受害人的手袋。两个月后,一名22岁的士高唱片骑师深夜回到大兴邨的住所,亦被林国伟扼毙及强奸。两名受害人的财物,同被林所夺去。

在调查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林国伟因为风声太紧,搬到红磡区姊姊家中暂避,因住所邻近土瓜湾益丰大厦,93年5月24日凌晨4时,将23岁卡拉OK公关刘小敏强奸,他事后竟意图与对方"做朋友",受女受害人重掴,林国伟将她扼毙。

同年8月5日,他看中了另一名21岁少女,在同区的美景街强奸她后,迫对方交出电话号码。虽然该少女并无主动报警,但因被兄长揭发而陪同往警署报案。1993年8月6日晚,林相约该少女前往黄埔UA戏院看电影,终被埋伏探员拘捕,后经精液的DNA鉴证,证实他正是为祸1年4个月的"屯门色魔",先后在友爱邨、大兴邨、益丰大厦、红磡下乡道及美景街,强奸及奸劫9女子,杀害当中3人。

奇案四:空姐溶尸案(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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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溶尸案发生于一九八九年五月,当时警方接获市民投诉,到沙田某村落的一幢西班牙式丁屋作调查,从而揭发一宗骸人听闻的凶杀案。警方到场调查后,发现严重腐烂的女性残肢,被藏于浴室一铁箱之中,结果当场拘捕怀疑涉案的一对男女,并揭发出一段耐人寻味的孽欲情缘。

似乎香港的奇案,犯案者总擅长"毁尸灭迹"。除抛尸、炸尸外,又现溶尸... 要数香港轰动程度数一数二的案件,1989年发生的空姐溶尸案,定必占一席位。案中主角黄大卫,因为同时与两名女性交往,引起两人争风呷醋。这次桃色纠纷令28岁任职空姐的黄紫君被杀,两人后来以腐蚀性液体将死者溶掉。这宗案件最耐人寻味之处,除了谋杀案中涉及一段三角孽恋外,审讯期间亦谱出另一段爱情故事。

空姐溶尸案发生于1989年5月,当时警方接获市民投诉,到沙田某村落的一幢西班牙式丁屋作调查,从而揭发一宗骸人听闻的凶杀案。警方到场调查后,发现严重腐烂的女性残肢,被藏于浴室一铁箱之中,结果当场拘捕怀疑涉案的一对男女。

【案发单位 传出臭味】

由于此案的处理尸体手法前所未见,令这宗空姐溶尸案在揭发后引起极大回响,甚至有电影公司将之拍成电影。案中涉及的一段三角孽缘,谁是谁非,外人无权下定论。案中的女死者,是一名任职于某大航空公司的高级空姐,她于1989年5月6日接获电话后离开住所,自此便失去联络。

据当时住在凶案现场对面的居民证供所示,当晚曾听到案发单位传来两名女子的激烈争吵声,后来有一把男性声音介入调停,证人表示感觉该名男子似有意偏帮其中一方,争吵历时约十多分钟便突然停止。直至5月8日起,该址上层发出令人欲呕的难闻气味,有住客向警方投诉闻到恶臭,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因而将凶案揭发。

【案情发展 出人意表】

涉案单位楼高三层,地下有一户人家居住,而二楼及三楼则由涉案美籍华人黄大卫承租,警方派员到二楼进行调查,发现少量可卡因后,立即拘捕男被告黄大卫及女被告余×玲。而警员在发现三楼亦是其承租后,便立即往三楼进行调查,在浴室内发现一巨型铁箱,打开后赫然发现一截严重腐烂的女性残肢,由于尸体曾经过腐蚀性化学液体处理,以致仅余骨骼。而在尸骨中亦发现一副人形头骨,且发出阵阵尸臭,最终揭发这宗手段凶残的溶尸奇案。

1990年8月,两被告被一致裁定谋杀罪名及妨碍死者合法下葬等罪名成立,法官当时依例判处两被告死刑。两人本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只保留妨碍死者合法下葬一罪,当庭释放。而女被告则由谋杀改判误杀。女被告最终于1994年被释放。

本案除了因凶手处理尸体手法极度凶残而被传媒广泛报道外,涉案男被告黄大卫在服刑期间,与一位到监狱探访囚犯的女友互生情愫,在狱中结婚,其新婚妻子更于重审期间在庭上跪地替其求情,因而成为当时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但他们最终在1998年时离婚收场。

【凶案现场 频传怪事】

当大家的焦点都集中于男被告身边一段段的爱情故事时,原来另一边厢的案发凶宅,发生过不少灵异传闻……

在凶案发生后,案发单位丢空了一段时间。一年后,一名对案件毫不知情的传道人与其怀孕妻子迁往上址居住,但却在屋内时刻感到一股巨大的心理压力缠绕着他,即使天天祷告亦不能排解,及后向人查探,才得知原来所住单位正是当年空姐溶尸案的案发地点。该名传道人于不久后便搬离该单位,但他向友人透露时却表示,迁出原因并非因单位发生怪事,只是心理压力令他不欲再在此居住。

另一位曾居住在案发单位楼下的回教徒居民则表示,他在居住期间,曾发生不少怪事。例如他曾在晚上亲眼目睹自己家里的厨房门及厕所门无故自动开启;而他在睡前锁上的大闸也会自动打开,但最恐怖的莫过于每晚在他入睡后,都会被一阵突然而来的怪声所惊醒。他在害怕之下惟有向真神祈祷,之后怪事便不再出现了。

奇案五:纸盒藏尸案(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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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清晨7时许:一间兽医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门外行人路旁放着一个纸盒,内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尸体。死者卞玉英陈尸在一个日立牌S67B型的电视机纸箱内。

这个电视机的纸箱成了破案的关键。

经多天侦讯,在九龙柯士甸道某电器公司内,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尸的纸箱可能于73年至案发那天,在港岛区售出。

经过化验,证实该纸箱与代理商所售者相同.专案小组为了追查烧焊器的来源,在跑马地地区内,查问了在电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车,尝试将纸箱放入车尾箱内。最后,终于找到了嫌犯欧阳炳强,法院最后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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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看点在于,"纸盒藏尸案"是香港首宗纸盒藏尸案;其案情峰回路转轰动全港;亦是香港历史上首宗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利用鉴证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但是欧阳炳强真的是杀人凶手,至今尚有争论。

据说当时**为了破案还在半夜打电话去他家冒充死者亡灵,结果他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然后就是他到现在也不承认杀了人。当年在认罪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还说:"我虽然签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欧阳炳强的家人在判决后也作多次上诉均被驳回。

02年9月11日,在监狱度过28年的案件主人公欧阳炳强假释出狱,而强嫂和子女没了踪影。记者问欧阳柄强当年是否杀人,欧阳柄强说案子已经划上句号,有生之年不愿再提起……

奇案六:康怡花园烹尸案(1988年)

马洁芝向女儿透露杀死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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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28岁姓傅少女正准备离开康怡花园D座单位,当时见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间有血渍,同时更发现其父不知所踪。经她询问之下,其母透露:"你爸爸想用毛毡焗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鎚杀死佢!"

少女第一个反应是推开父母房门,寻找父亲踪影;但其母即时阻止。自此少女再无见过父亲一面。初时她以为母亲只是胡言乱语;到真的相信时,又不忍报警揭发母亲的罪行。不过,其母最后亦难逃法网。一个月之后,少女的叔父向警方报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寻不到尸体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当中骇人听闻的杀夫情节亦为此案增添传奇性!

杀死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对方离开新欢不遂,威胁钱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于是另结新欢

过程:联同弟弟马坤,另外找两人协助;地盘工人石志明(后转为特赦证人)及马坤友人梁杰忠索取万多元酬金协助困绑死者

方法:放入锅蒸,直至血乾,斩尸,分件,在西湾河垃圾站弃置,弃掉家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证影印本。手法纯熟,乾净。

死者女儿的矛盾心情。数周后被告谓丈夫及情敌欲杀她,与女儿搬到湾仔汕头街。

片名:杀身之祸(又名:香港奇案之烹夫 改编自一九八八年康怡花园烹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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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七:三狼奇案(1962年)

三位绑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绑架富商,并将富商的耳朵割下,向其家人勒索赎金,最后警方成功破案,揭发是熟人所为!三狼案的审讯过程充满戏剧性,且不时于证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内幕,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吓与毒打。至于三名被告亦分别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且不约而同表示:只参与绑架富商黄氏父子,对儿子黄应求的死亳不知情;更指出供词只是警方吩咐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香港十大奇案之谜 曾被改编成电影!

1989年由香港演员梁家辉 郑则士 徐锦江等出演的电影《三狼奇案》,就由此案为蓝本拍摄。

新改编电影《新三狼之欢场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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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八:秀茂坪烧尸案(1997年)

16岁的受害人陆志伟,被一班同党认为他出卖大家,因此将他非法禁锢,并施以一连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桩机等等,最后陆志伟重伤不治。行凶者更将尸体烧毁,弃于垃圾房。后来其中一名被殴打的目击者在医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于是将案件揭发。

《三五成群》改编自一九九七年秀茂坪童党烧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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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的受害人陆志伟,被一班同党认为他出卖大家,因此将他非法禁锢,并施以一连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桩机等等,最后陆志伟重伤不治。行凶者更将尸体烧毁,弃于垃圾房。后来其中一名被殴打的目击者在医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于是将案件揭发。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仅16岁、花名阿鸡的陆志伟成为一班冷血同党虐打的对象;势孤力弱的他,于肉随砧板上的情况下任由宰割,求助无援。经过三小时惨无人道的对待之后,于翌日黎明前结束他短暂的生命。涉案的凶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齿冷的是他们犯案时都不足十八岁!事发前,住在秀茂坪的轻度弱智男子三叔被这班同党欺负,事后他们思疑阿鸡怂恿三叔报警,因而转移视线,向阿鸡下毒手。

在死亡约会上,有人使出各种新的招数虐打阿鸡,包括令人毛发直竖的"人肉打桩机";有人更出外搜寻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性,连本来旁观的女童都加入围殴行动,对死者亳无怜悯之心;这一切都显示出他们的世界充满暴力,而且有一套独有的道德标准!

主审法官王见秋曾经形容这宗同党虐杀案为一项令人震惊的罪行,并且以恶毒、无人性、极端残忍暴力来形容几名主犯。他又认为首领傅显进亳无怜悯之心、无药可救,是一名危险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谋杀罪名成立的共犯黄金宝,在入狱前曾经表示,阿鸡的死是他预料之外,因为以往三叔被众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与无知之间,这班年青人狠狠地剥夺阿鸡的生命。他们沉溺在充满英雄主义的漫画世界之中,认为人是打不死的!另一方面,他们以社团的方式结党,将被视为"二五仔"的阿鸡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过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众人名字的诗,念到哪名字时,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鸡,整个暴虐过程,就彷佛是一场疯狂的游戏。

当众人发现阿鸡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时,便渐渐焦急起来;其中一名主犯智伟,在情急之下向关帝祈求保祐阿鸡不要死,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医生回来抢救阿鸡;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阿鸡已经返魂乏术,故此他们唯有设法将阿鸡的尸体处置。他们的方法就是将尸体用纸箱装载,运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烧毁,但在此之前他们以腐蚀液淋在阿鸡的脸上,使人无法认出尸体的样子,最后他们更将烧剩的尸骸掉在垃圾车之中运去堆填区。而阿鸡就这样从人间蒸发了……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宗表面上亳无破绽的残酷烧尸案,终于在目击证人三叔的举报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审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转为污点证人,协助警方破案。结果,六名主犯被判谋杀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处终身监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结果第三被告麦家豪成功由谋杀罪改判为严重伤人罪,由入狱廿六年改为入狱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终生监禁的少年,就由王见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见秋承认自己初判的时侯,因一时疏忽,并无依例给予他们最低刑期,只是判他们终身监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这种残暴罪行发生,被告应判阻吓性的刑期,否则将会尸骸满布!而这班年青人,亦为他们的罪行负上沉重的代价!

奇案九:宝马山双尸案(1985年)

香港十大奇案之谜 曾被改编成电影!

宝马山双尸案是香港在1980年代的最严重之童党杀人事件,该事件发生于1985年4月20日。就读于港岛英童学校(即在港英国侨民学校,英基学校协会西岛中学前身)一对英国籍情侣:简尼(Kenneth McBride)及尼歌拉(Nicola Myers)在前往香港岛北角的赛西湖公园之后失踪。翌日,有晨运客在当时仍是荒地的北角宝马山配水库附近发现两人的尸体,当他们的尸首被人发现时,男死者双手被人反绑,身上伤痕多达数百处,而女死者死状则更恐怖。经验尸后证实两人是被人乱棍打死,而且女死者曾被强奸,且女死者是在男死者死后多小时因失救而死。

事后,警方根据女死者体内的精液、以及凶案现场遗下的女死者内衣及凶器,拘捕一群当时年仅16、17岁的华借童党,1985年11月,警方拘捕涉及此案的童党(其中包括尹三龙)。1987年,这班童党因谋杀罪被判死刑。到了1992年,港督会同行政局按照惯例赦免他们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尹三龙等人因案发时未满18岁,他们要待成年之候等候英女皇发落,决定往后的刑期。由于回归后相关法律条文变得无效,各少年犯的前途未知。 (另一在犯案时尚未成年的囚犯张有恒已被确定35年刑期)

这案件曾被人改编为电影《等候董建华发落》,这出戏亦令公众更关注未成年犯人。直至2004年,港府允许尹三龙在9月出狱,与家人团聚。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警方的心理学家杨志滔曾邀请目击者接受催眠,希望及早获得更多证据。其中有一位满口乡音,不谙英语的女士,竟然在接受催眠期间用流利英语说出案件详情,这件事令当时在场的警员感到十分惊讶。

轰动一时的宝马山双尸案发生在八五年四月二十日,本身是学校划艇队成员的简尼因左肩受伤,没有出席练习,与女同学尼歌拉相约到鱼涌郊野公园温习,结果两人一去不返。翌日一名张姓晨运客在宝马山配水库附近山坡,发现二人倒于草丛中,揭发此案。

简尼的尸首被发现时,身上穿蓝色牛仔裤,上衣被掀起,双手反绑,全身共一百多处伤痕;女死者尼歌拉侧,上身一件米黄色恤衫钮扣被解开,几乎全身赤裸,左眼球跌出,下颚遭打碎,全身有五百多处受伤,表情痛苦,估计女死者在垂死挣扎数小时后死去。二人的遗体其后分别运返英国下葬。

警方高度重视案件,派出六百多人搜山,又出动直升机高空搜索 ,搜获尼歌拉的底裙、手镯、中式绣花鞋、在伦敦的生活照 、胸围钮扣,以及两截断木棍,其中一截沾满血,另一截则仍绕尼歌拉的发丝。为收集线索,警方设立热线,并封锁附近的中兴大厦,以问卷访问居民。

警方在案发后六个多月仍茫无头绪,据悉当时简尼父亲任职公司的一名总裁曾匿名悬红五十万元,协助警方破案。最终警方接获线人报料,该线人在渡海轮上偷听到案中主犯彭信义向友人吹嘘自己杀了一名"鬼仔",又指脚上球鞋正属"鬼仔"所有,线人于是跟踪彭回家,并向警方报料。逾百名探员即时跟进调查,警方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科遂于当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日先后在葵涌、深水及尖沙嘴拘捕十七人,包括五名被告,化验结果证实该对九号球鞋确属简尼所有。

尹三龙被捕后供称,事发当日他与彭信义、谭士欢、张有及赵伟文五人途经宝马山,发现简尼及尼歌拉正在温习,彭随手拾起一根木棍,向四人说,"不如过去同佢玩!"。他们抢去简尼的金表,彭要求与尼歌拉发生性行为遭拒,于是一面用棍殴打她,一面把她拉到山下强奸,事后还询问其他人"要唔要",又用烧烤叉指吓其余四人,要他们将二人杀死免留后患。

结果五人把木棍架在简尼颈上,然后大力踩踏玩"摇板",又拆去简尼肩上的绷带及用尼歌拉的衣裙勒他的颈项,简尼痛苦挣扎,最后气绝身亡。他们又把木棍及汽水瓶放进尼歌拉的阴部,直至其几乎死去,再以木棍施刑,最后尼歌拉失救而死 。

警方在凶案发生后的7个月,一起拘捕5名凶徒,包括3名成年被告彭信义、谭士欢和赵伟文,以及未成年的尹三龙和张有恒,全部控以两项谋杀罪。当中只有尹三龙承认谋杀,且出庭顶证四名同党,结果陪审团于87年裁定各人罪成。3名成年犯判处终身监禁,2名少年犯则判处‘等候英女皇发落’的刑期。

香港十大奇案之谜 曾被改编成电影!

相关电影:《等候董建华发落》

奇案十:佳宁谋杀案(1983年)

佳宁谋杀案 -;-; 伊巴谦之死(1983年)

佳宁案历时十七年,涉及款项达六十六亿元,诉讼费更超过两亿元!但主谋陈松青只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羁留病房中渡过!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死亡!

香港十大奇案之谜 曾被改编成电影!

其一是律师温树宝,他被发现在寓所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杀。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于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于塞浦路斯发生交通意外不治毙命;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马裕民财务的财务总监伊巴谦。1983年,他专责到港查核该公司一笔为数四十亿元贷款,其后他的尸首被发现弃置于大埔火车站附近的蕉林内,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陈松青,前佳宁集团主席,一九八三年十月与公司董事何桂全被拘捕,控以诈骗罪名,当时佳宁集团负债一百亿。佳宁案也是香港开埠以来诉讼期最长的案件,至一九八六年十月方审结,陈松青承认两项串谋讹骗两亿八千万美元,入狱三年。陈松青与司法部门的恶斗,有其制造财富的狠劲,自八三年来,多次向法庭申请永久搁置聆讯,令香港go-vern-ment要负担近两亿元的诉讼费。至一九八七年主审按察司以控罪重复为理由,裁定陈松青毋须答辩,当庭释放。按察司后来深受批评,指其判错案,结果按察司于八八年辞职。律证署并没因陈松青在主要控罪开脱而放弃,继续控以陈松青其他罪名。陈松青被捕前,贷款与陈松青的大马裕民财务助理经理在香港一间酒店被杀,尸体被移到野外蕉林。此谋杀案开审前一天,负责佳宁产业交易的律师又离奇自杀。一名负责佳宁案件的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疑因工作压力过大,自杀身亡。曾审理佳宁案的按察司,辞职后第二年在塞浦路斯撞车死亡。陈松青曾是香港的发财神话。他一九七二年从新加坡来港,不过是一个工程经理。七九年他瞒天过海,向马来西亚裕民财务借入大笔资金,随即宣布收购一间上市公司,易名佳宁企业,逼高股价,随即开始滚雪球,以钱赚钱。八O年他曾以十亿港元购入中环金门大厦,半年后以十七亿出售,一转手赚十亿,令香港股民如痴如醉,佳宁集团的股价两年内上升一倍,业务包括地产、航运、旅游。一九八二年香港前途危机出现,佳宁卒之吹破肥皂泡,负债累累,八三年佳宁停牌及清盘,但多间财务公司及银行都无法追回欠款,更不要说跟风的小股东了,手持的股票顿成废纸。他们原来以为废纸可以变成金。 胡礼达Warrick Reid,原籍新西兰,前香港律政处副律政专员,在香港律政署工作十四年,于八九年被廉政公署起诉财富与官职收入不相称,翌年被判监八年。他就任副律政专员其间,曾收受一千两百四十万元的赃款,作为不起诉的代价。他被捕后曾作污点证人,指证其他合谋贪污人士,一共十三人,结果获减刑一年。胡礼达于九四年出狱,并被驱逐回新西兰。不久又因涉嫌提供假证供,再度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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