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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50个州的州长从来不与总统开会和共商国事,是这样吗?

原标题:美国50个州的州长从来不与总统开会和共商国事,是这样吗?

美国50个州的州长当然从来不跟总统开会、共商国事,这是因为美国国家制度所决定的。

美国50个州的州长从来不与总统开会和共商国事,是这样吗?

具体解析:

(一)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施行三权分立,司法、行政、立法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各司其职。而美国总统是美国联邦政府的总统,行使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权,但这个行政权只限于联邦政府的政务职权,却无法涉及到美国各州的权利,更不能具体到美国县市的行政管理权。

美国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县市政府等,也都是相互独立的,谁也无法干涉谁。特别是美国各州和联邦政府的差别更大,州有更大自主权,各州有自己的州宪法。如果没有州议会批准,美国联邦政府的军队是不敢擅自进入各州境内的,否则视为侵略行为。

美国50个州的州长从来不与总统开会和共商国事,是这样吗?

而美国的各州州长、甚至各县市长和我们想想都不一样,在我们的印象中,总统能够管制到州长、县市长,权利是一层一层往下去,越往上权利越大。其实在美国则不是这样,美国总统管不到各州州长,各州州长也管不到本州的县市长,也就是说,美国州长、县市长根本就不是美国总统的下属,也不是总统任命,他们更不需要对总统负责。

美国的各州州长和美国总统一样,权利来源都是自下而上,通过民众的选举上台,只不过选举的区域大小有点区别罢了,州长只需要对自己选民负责就行了,总统更无权罢免州长职务。哪怕州长出现贪腐、丑闻等重大过失,也只能由州议会投票罢免其职务。

美国50个州的州长从来不与总统开会和共商国事,是这样吗?

(二)

因此美国的州长也就从来不和总统一起商讨国事,因为根本就是两个系统,美国这个国家和制度相匹配的是“先有州后有国家,而不是先有国家后有州”。1776年美国发表《独立宣言》时,创始的十三州就已经存在了,不过名义上是属于英国殖民地。

后来组成美利坚合众国属于搭伙过日子,总统也是各州商议选出来的,在1787年宪法制定后,确定了现在美国的联邦体制。而美国联邦政府总统和各州州长只要管好自己那一摊事就行了,国家大事的商议用不着美国总统、各州州长这些行政人员商议,而是让美国两个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来商量。一切美国国策制定都是美国国会制定的,行政人员只要执行立法机构的决策就行了,当然作为总统对有些议案是有否决权的。

美国50个州的州长从来不与总统开会和共商国事,是这样吗?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都是美国各州代表组成,参议院固定有100个参议员席位,每个州选出2个参议员代表;众议院按照各州人口决定,人口多的州,在众议院里的众议员代表就多,目前美国众议院有435个席位。美国的参众两院组成美国最高立法机构,决定定期商议着美国国家政策方向,各州议员代表则向自己所在的州争取到利益。

以上就是“大正”对于该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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