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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清黑说,清朝的溺婴现象很严重,那真实的情形究竟如何?

原标题:某些清黑说,清朝的溺婴现象很严重,那真实的情形究竟如何?

有一说一,清朝的溺婴现象是挺严重的,但这也不是某些人借题发挥黑清朝的理由。

首先你要明白一点,溺婴现象不是清朝才有。至少在宋朝,溺婴就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社会现象了。

苏轼给友人写过一封信,信中就提到了当时民间的溺婴陋习,我来摘录一段:

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初生,辄以冷水浸杀,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

有不信的可以到网上搜索一下苏轼的《与朱鄂州书》。

也正因为如此,北宋还专门颁布了法律去严惩溺弃婴儿的行为。到了南宋,朝廷还兴办了慈幼局,专门收养弃婴。

某些清黑说,清朝的溺婴现象很严重,那真实的情形究竟如何?

明朝溺弃婴儿的情况更甚,于是一些士大夫致仕后,致力于拯救弃婴,在地方创办同善会,领袖为杨东明、高攀龙、陈龙正等人。对于这些人,明吹应该很熟悉,都是明朝著名的大臣、理学家。

但明朝士大夫比较有意思,他们给老百姓用佛教思想洗脑,说多做善事就能给自己和后人积德。但他们又引入功过格的形式,救一个婴儿和救一条鱼都是加一善,你说老百姓是救一条鱼更划算,还是救一个人更划算呢?

清朝溺弃婴儿的现象也很严重,所以清朝大兴育婴堂。不要以为育婴堂是西方传教士建的,清朝早就有育婴堂了。而且,清代江南地区已经构建起“育婴堂—接婴堂—保婴会”三级分布,尽力拯救所有被溺弃的婴儿。

如果有异议,请阅读日本学者夫马进的《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和中国台湾学者梁其姿的《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

某些清黑说,清朝的溺婴现象很严重,那真实的情形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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