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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行动起来!

  

  “诚信“是中化民族的优良美德和光荣传统,也是做人的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然而,这些年来为了个人利益,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或为了获取暴利,冲破了”诚信“这一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唯利是图,为所欲为,干尽了丧尽天良的坏事。不诚信的丑陋恶劣行径充满了社会各个角落。
  
  在三农上,从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到大面积农田颗粒无收;从给农民打白条,到温总理帮农民工讨工资;从占用耕地搞开发到非法倒卖农民土地获取暴利;坑农害农事件屡屡发生。
  
  在食品药品安全上,从假烟、假酒、猪肉注水到苏丹红、三氯氰氨、毒奶粉、毒豆角到食品中的有害添加剂,地油上餐桌,假药进医院,传销伪劣保健品,害死了多少无辜的生命。
  
  在日常生活中,从虚假广告到达芬奇事件,有多少各类假洋品牌的伪劣产品充斥了各类市场。使多少善良的人们上当受骗。
  
  在文化教育学术界,假学历、假文凭、假论文、假博士、假专家、假医生、假院士;抄袭、作弊、代考、学术造假、剽窃他人成果等等,恶劣风气冲击着校园和学术界。严重地破坏了校风、学风、文风,误人子弟其害无穷。
  
  在金融股票市场上,从三角债到非法融资、信用卡诈骗、手机短信诈骗天天可见;雇佣“名嘴”做所谓的股市分析,散布假消息,骗得股民血本无归。
  
  在房地产市场和保障房分配上,从商品房面积缩水到房地产中介欺诈欺诈合同;做假资料骗取保障房,廉租房等等。
  
  在重点工程中,层层发包挂靠盘剥,楼房倒塌、桥梁断裂、路基塌陷等豆腐渣工程屡报不鲜。
  
  从黑哨到假球赌球;从假唱到明星做“托”发布各种虚假信息。充满了人们耳目,把人们忽悠得晕头转向,真假难辨,不知道该信谁不信谁。虽然官方电视台再三提醒人们提高防犯意识和防犯能力。老百姓防犯得过来吗?有哪么高的鉴别能力吗?什么都能鉴别,那不是全国人民都成专家了?成天要防这防那,刚防了旧的又要防新的,防不胜防,成天提心吊胆过日子,不知道哪天一不小心就买了假货又掉进了什么陷阱。这种现象十分严重,这与党中央提出创造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人们对不诚信,不守信,造假,贩假,欺诈行径深恶痛绝,恨之入骨。这几年里虽然媒体对这些恶劣行径进行暴光揭露,也出现了不少王海、方舟子等打假精英,在中国中,坚持诚信,替亡夫还债动人,见财不动心把千万中奖彩票还给客户的彩票代售点。这些动人的事迹,相比之下可谓凤毛麟角。从中央到各级政府,虽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高科技手段制止打击此类犯罪。收效甚微,按下了葫芦起了瓢,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老百姓很不满意,怨声载道,满腹劳骚,几乎天天都听到骂娘声,仇富仇官的极端情绪在蔓延。长此下去,这对国家的安定团结,稳定发展创建和谐社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造成不诚信,不守信,欺诈。坑害国家坑害百姓事件,屡禁不止,不能根除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没有诚信机制,对不诚信,用非法手段坑害他人利益恶劣行为,治理不彻底,处罚太轻,犯罪成本大大低于治理成本。维权成本大大高于侵权成本。
  
  2.公民的诚信道德水准在下降,在一般人认为诚信不诚信无所谓,只要能赚钱就是真本事,有钱就是爷,为了钱就可以不择手段。
  
  3.法律上缺失,给不讲信用人有空可钻。对不诚信,无法律可依进行制裁。人们一般把“诚信”列入道德范畴。“不诚信”在人们认为顶多是不道德但不犯法。不认为不诚信是侵害他人的利益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4.就目前对欺诈、欺骗、弄虚作假、传播虚假信息(广告)构成犯罪的处罚太轻,毫无法律威慑力,甚至明知是犯罪,但无法律依据不可制裁,或执法不严(以罚代惩的现象十分普遍。一交罚款,一切免责,再犯再交,老子有的是钱!毫无惩戒作用。)就是行政处罚也是轻描淡写,只好让他逍遥法外,走过场,要不就找个替罪羊,有个交代。“周老虎事件”说明什么?
  
  5.某些政府部门不诚信是最大的危害。某些地方政府为自己的地方利益、政绩、业绩,对党中央和中央政府不诚信,对中央三令五申的指示置若罔闻、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媒体报导污水治理,环境保护案例屡见不鲜就已说明了)。对百姓的诉求,置若罔闻,一拖再拖。上了“焦点访谈”还要找一堆理由,推脱责任。造成大量的矿难死亡不报或少报。一些地方政府上瞒中央下骗百姓,还怎么了得?这样有损党的形象,有损人民政府信誉,如此下去,会使我们的党和政府失信于民,这是何等危险?
  
  现在提倡,一切要“以人为本”,做人要以什么为本呢?鲁迅讲“诚信为人之本”,所以我们要大力倡导“一切以人为本,做人以诚信为本”。只有“诚信”才能做到以人为本,不能说“以人为本”就包含了“做人以诚信为本”。诚信机制是一切规范(包括道德)行为的基础,“诚信存规则存,诚信亡规则亡。”
  
  诚信,为人之本。人无信不立;
  
  诚信,道德之本。家无信不和;
  
  诚信,立业之本。业无信不兴;
  
  诚信,为民之本。社会无信不宁;
  
  诚信,执政之本。市场无信不旺;
  
  诚信,法制之本。改革无信不成;
  
  诚信,和谐之本。法律无信不严;
  
  诚信,立国之本。国家无信不强;
  
  诚信,对于每一个公民而言,不仅是社会公德。更重要的是社会责任。为了保障诚信机制的有效实施,就必须立法,用法律规范人们和一切社会活动的诚信行为是完全必要的。才能有效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人们才能在和谐的环境中生活、学习、工作、创业;才能国泰民安,民富国强。使我们的国家立于不败之地。
  
  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诚信法》迫在眉睫!是全国人民的期望,是继续改革开放,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指数,建立公平、公正和谐社会,遵循科学发展观,沿着具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方向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由于不诚信,逐步演变成欺骗、欺诈、造假、抄袭、作弊、瓢窃、盗版、弄虚作假、坑蒙拐骗某某等等案件,屡禁不止,屡见不鲜,比比皆是,象癌细胞扩散蔓延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严重地侵害了国家的机体,伤害了百姓的心灵。
  
  由于不讲诚信,伤害夫妻,造成离婚率攀升,危害家庭稳定;由于不诚信,矛盾激化,民事纠纷案不断;由于不诚信,诈骗案、经济案、金融案、刑事案屡屡上升;由于不诚信,造成大小贪官象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长期以来,我们的公安局、检查院、法院、纪检部门、监察部门、质监部门、海关、安全生产部门、工商部门、信访部门等等职能部门忙得不可开交、忙得焦头烂额。不断增加警力、人力、物力、财力和投入高科技手段,仍是力不从心。有不少公安干警、法官、监察、稽查人员为了维护法律的诚信、人民的安危、国家的利益,做出了巨大努力,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是无名英雄。我们要感谢他们,向他们致敬!所以,我们必须要立法,维护社会的诚信。拿起法律武器向一切不诚信和违法犯罪作斗争,捍卫中华民族的诚信长城。一个没有诚信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全国人民行动起来!呼吁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诚信法》。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工、农、商、学、兵行动起来,广大法律工作者、学者、教授专家、公务员、企业家、各行各业行动起来,为诚信立法呼吁奔走,献计献策,人民法律人民写。在全民中间开展一次持久的“诚信”教育运动,提高全民的诚信素质和诚信水平,使“诚信”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
  
  “诚信是金”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人民的权益,为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和谐,为了子孙后代,为了中华民族的希望,为了祖国的未来,同胞们行动起来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诚信法》早日诞生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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