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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勇读《赵正书》︱史官之守:顺天道,写人事

原标题:辛德勇读《赵正书》︱史官之守:顺天道,写人事

关于司马迁写作《史记》的态度和这部通史的信实程度,东汉前期承继其后写出中国历史上第二部纪传体“正史”的班固,本来有过一个很好的评判。只是时下某些学者更在意西方那些隔着大西洋、太平洋的学者所创制的“后现代”观念,更在意依据这些远道而来、并且是出自很遥远的远缘学科的抽象理论,来诠释中国古代纷纭复杂的历史现象,从而得出一些迥异于以往的新奇观点。

学术本无国界。西洋东洋,四海同心。不管是在哪里,是人,走的就都是人道,所谓“人间正道是沧桑”,讲的就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的必然性规律。可是,人类发展趋势的共同性,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用某一得自特定领域有限经验的模式来简单地图标所有地区、所有时代、所有人群的一切历史现象;而且在我看来,历史研究的目的,是认识和揭示一个个具体的历史事件,而不是把纷纭复杂的史事塞进一个特定式样的珍宝箱。假如一定要这样做,在 传统的“读书人”眼里,“削足适履”之讥,恐怕就在所难免了。

传统“读书人”重视旧史的记载,特别是历代“正史”所载录的史事,以此作为了解中国古代历史的基本依据,当然首先是基于这类史书的信实性和它的骨干地位,正因为如此,司马迁创立的这种著述形式才会受到后世的充分尊重并被代代相承。

除了这一根本原因之外,我在研究历史问题时特别重视这类“正史”,还是因为这些“正史”往往都是后代人记前代事,操刀执笔者距离他所记述的那个时代很近,相对来说,比较贴近那个刚刚过去了的时代,因而会有很多后人无以具备的周边知识和切身体会。

在我看来,包括《史记》在内的历代正史在其代代相承的过程中,后继时代的人们对前代正史的充分肯定,其中就潜含有对其他另外一类叙事的对比和排斥在内,这一点应当引起研究者的高度重视。

针对司马迁的《史记》,紧随其后撰著同样体裁的西汉断代正史《汉书》的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中,写有如下一段评价:

自古书契之作而有史官,其载籍博矣。至孔氏籑之,上断唐尧,下讫秦缪。唐虞以前,虽有遗文,其语不经,故言黄帝、颛顼之事未可明也。及孔子因鲁史记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论辑其本事以为之传,又籑异同为《国语》。又有《世本》,録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祖世所出。《春秋》之后,七国并争,秦兼诸侯,有《战国策》。汉兴,伐秦定天下,有《楚汉春秋》。

故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其言秦汉,详矣。至于采经摭传,分散数家之事,甚多疏略,或有抵梧。亦其渉猎者广博,贯穿经传,驰骋古今,上下数千载间,斯以勤矣。又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善,故谓之实录。

从中可以看出,尽管班固对司马迁的“政治立场”颇有微词,也指出他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或有抵梧”,但班固对《史记》纪事信实程度的总体评价,却是“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善,故谓之实录”,须知所谓“实录”云者,即相对于班固所见其他很不靠谱儿的同时代人相关的著述而言。譬如班固在文中提到的刘向,所撰《新序》、《说苑》,即见于《汉书·艺文志》著录,书中亦述及诸多秦汉时期的史事,但却是“广陈虚事,多构伪词”,叙事远不及《史记》质实 (唐刘知几《史通·杂说下》,清张文虎《舒艺室随笔》卷四)

关于《新序》、《说苑》这一类著述与司马迁《史记》在著述宗旨上的差别,宋人曾巩乃谓刘向“尤欲有为于世” (曾巩《元丰类稿》卷一一《说苑目录序》)。所谓“有为于世”,用现在北京城里的市井语言讲,就是《新序》、《说苑》这些书里谈到的史事,不是为了纪事而是要拿它“说事儿”,是要通过这些事例讲说为人处事乃至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基于这一出发点,其所记述事项或实有其事,或子虚乌有,不能一律都当真的。例如,《新序》所说汉武帝亲征匈奴之事就是一个架空虚构的故事。其实在这一点上,《赵正书》同《新序》、《说苑》之类的书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才会有诸如胡亥遵奉遗诏以登大位之类的无稽之谈,只不过《赵正书》的具体属性同被《汉书·艺文志》列入诸子略儒家者流中的《新序》、《说苑》等书还有一定差别。前面已经谈到,关于这一点,我将在另一个专题中具体予以阐说。

不过除了著述宗旨和体裁这一因素之外,与后世同类史书相比,我们在考察《史记》纪事的客观真实性时,还要考虑当时专职史官的纪事方式以及他们所秉持的特殊观念和职业操守。过去张政烺先生论述中国古代史书与其他体裁著述在纪事性质上的差别,就特别强调指出:“中国古代很早就设立史官记录国之大事及国君的私人生活,态度认真不苟,树立起一种端正的学风,也传留下许多书籍。” (《<春秋后语辑考>序》,见《张政烺文史论集》)

所谓专职的史官,即如《汉书·艺文志》所言:“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作为其记言记事存留于世的典型例证,则“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那么,这些史官史事发生的过程中又是如何记言、记事的呢?《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如下一段文字,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生动的例证:

秦王使使者告赵王,欲与王为好,会于西河外渑池。赵王畏秦,欲毋行。亷颇、蔺相如计曰:“王不行,示赵弱且怯也。”赵王遂行,相如从。廉颇送至境,与王诀曰:“王行,度道里,会遇之礼毕,还,不过三十日。三十日不还,则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王许之,遂与秦王会渑池。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缻秦王,以相娱乐。”秦王怒,不许。于是相如前进缻,因跪请秦王。秦王不肯撃缻。相如曰:“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撃缻。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撃缻。”秦之群臣曰:“请以赵十五城为秦王寿。”蔺相如亦曰:“请以秦之咸阳为赵王寿。”秦王竟酒,终不能加胜于赵。赵亦盛设兵以待秦,秦不敢动。

这里所说秦、赵两国的“御史”,与秦帝国建立以后司掌监察的同名官职明显不同,藉用唐人杜佑的说法,此乃“记事之职也” (唐杜佑《通典》卷二四《职官》六)。昔春秋时曹刿谏鲁庄公如齐观社,尝有语云“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这席话,便是就此等“记事”之史职而言。

寻根溯源,所谓“记事”之史职以“御史”为名,本见于《周礼》的记载。盖《周礼》所载史官的设置,有太史、小史一组和由内史、外史、御史构成的另一组。御史附属于内史,其职能系“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汉郑玄注:为书写其法令,来受则授之〕,掌赞书〔汉郑玄注:王有命,当以书致之,则赞为辞,若今《尚书》作诏文〕” (汉郑玄注《周礼》卷五、卷六),从这里似乎看不到明显的“记事”职事。不过按照清人黄以周的解释,内史亦称左史,太史亦称右史 (黄以周《礼书通故》卷三四《职官礼通故》四)。这样我们就能够理解了,作为服从于左史(内史)的史官,御史随从于国王而记其所言,自是分内的事情。在此基础上可知,战国时期秦、赵两国的御史,沿承的还是周人旧制。《逸周书·史记》开篇即谓“维正月王在成周,味爽,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惊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闻。”即云周王命左史戎夫记取一些睡梦之中令其警醒的前车之鉴,再于朔望日奏闻给他,以免重蹈覆辙。这正是周之王廷“左史记言”最好的实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秦御史所书秦王令赵王鼓瑟事,自属记其指令之言;其赵御史书秦王为赵王撃缻事,循前例也应该是在记下蔺相如邀请秦王为赵王击缻的话语。只是如近人金毓黻所云,记言者未尝不载事,记事者亦未尝不载言,不过一重在言,一重在事而已,非谓言中无事,事中无言也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一章《中国古代史官概述》)。至于杜佑谓此御史为“记事之职”,亦概言记言记事,并不是特指与“记言”相对的“记事”。

回到这里论述的主题,则透过秦赵渑池之会这一场景,可以清晰看出早期史官纪事的实时性和可靠性,而支撑历代正史的骨干,正是这样的史官纪事。

在司马迁那个时代以前,这种史官纪事的可靠性,还有另外一重更为深刻的原因——这就是在史官与上天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非常特殊关联。

在《周礼》记述的太史这一职官之下,郑玄注云:“史官之长。”而这一职官实际统辖的属官,除了刚才提到的小史之外,还有一个“冯相氏”和一个“保章氏”。用今天的话来讲,这两个官职,掌管的都是天文历法方面的事物 (汉郑玄注《周礼》卷五、卷六),属于自然科学,与历史的人文属性存在着明显的距离。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在今天看起来颇显怪异的情况?关于这一点,首先我们应当明白,历史的推移,就是人类活动的时间历程,而时间的流动是通过天上日月星辰的变化来体现的,即《周礼·冯相氏》所说“四时之叙”,而历法就是依据这些星体的运行规律而制定的。因此,要想清楚记录史事,首先必须掌握相应的天文历法知识。

司马迁的家族,本出自周之太史,而且“世典周史”, 同时也“世主天官”;后来虽中断较长时间,但乃父司马谈又重执祖业,这时依然需要先行“学天官于唐都” (《史记·太史公自序》),就都是基于这一原因。观司马迁本人亦以“文史星历”自表 (《汉书·司马迁传》),同样可以说明这一点。汉武帝元封元年,当老太史公司马谈临终之际,与司马迁执手泣别,诉云:“余死,汝必为太史。” (《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样果决的语言,不管是出于坚定的期望,还是基于一种必然的安排,都表明史官这一职事对天文历象专业知识的要求,使它成为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能担任的职务,因而也就很容易在家族内部世代相承。

传言有一个名为“终古”的夏太史令因桀之暴虐而出奔于商,还有殷内史向挚也见纣之悖乱而亡命于周,他们都随身携带有“图法”;又“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也,见晋公之骄而无徳义也”,同样是“以其图法归周” (《吕氏春秋·先识》)。这种所谓“图法”,应该就是史官观天推运所用的专业工具。

辛德勇读《赵正书》︱史官之守:顺天道,写人事

《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明嘉靖刻本《周礼》

不过日月星辰等事,不仅可以用来体现时间的流动,还是“天”的具体体现。《周礼》称“保章氏”这一职事系“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就显示出史官还有一个介于天地之间的特殊地位,能够上观天象以下解人事。上面提到的晋国太史屠黍亡奔于周后,对周之威公讲晋国将亡的征兆,乃对之曰:“臣比在晋也,不敢直言,示晋公以天妖,日月星辰之行多以不当。” (《吕氏春秋·先识》),这就是以所谓“天妖”来说“世运”。其实上述夏太史令终古、殷内史向挚和晋太史屠黍,都是被《吕氏春秋》作为具有“先识”的人物例证来举述的,盖“国之亡也,有道者必先去,古今一也” (《吕氏春秋·先识》),而这几位太史、内史能够独具只眼,看到国之必亡的命运,恐怕都与其身揣“图法”,能够判识亡国的天象等征兆具有直接关系。我们看《礼记·月令》云孟冬之月“命太史衅龟筴,占兆,审卦吉凶”,同样显示出太史的神职身份。

观司马迁报任安书,诉说其忍辱负重以撰成《史记》一书,乃“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汉书·司马迁传》),所说“天人之际”,就是上天对人事活动的控制作用。这种天人关系,在中国古代,首先体现为以“天时”所表征的自然规律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制约,而在这一方面,早期的太史,就充当着一个重要的中间人角色。

《国语·周语上》载虢文公谏周宣王行籍田事,语曰:“古者太史顺时覛(脉)土,阳瘅愤盈,土气震发。”这是讲太史负责观察四时的运行,以把握适合的土壤水分条件,适时耕作,而太史待到“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的天象出现,便可知悉“土乃脉发”,到抄家伙动手的时候了。于是,在太史的引导下,王者始督率百官庶民,种田植榖。其实这种自然的“天时”不过是“天道”、“天意”的表现形式之一。这样的天人关系,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就是由所谓“天道”、“天意”来规定人世间一切活动的生成和变化,所谓“天人合一”,真谛即在于此。

司马迁在《史记·天官书》中称天变“与政事俯仰”,乃“最近天人之符”,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又司马迁之父司马谈在论述阴阳家时谈到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 (《史记·太史公自序》),其“天下纲纪”四字讲的也是同样的意思。而像司马迁这样一个能以“究天人之际”为生涯的职业史官,显然是具有某种超越于寻常世俗人之上的社会身份的。

正是这样的身份,决定了像司马谈、司马迁父子这样的职业史官,需要对上天予以充分的敬畏,而且这种敬畏的程度,是要大大高于人世君主的。在司马氏父子之前,颇有几位先辈,即因不畏君主的淫威而实录史事,留下了“良史”的清名,受到世人高度赞誉。

在这当中,列在第一位的,应该是我辛家的祖先。商纣王时有大夫姓辛名甲,姓和名都是天干的名称,这一点就很特别,冥冥中显现着他与天文历法的联系。

西汉时人刘向记述说,辛甲向殷纣王连进七十五次谏言,纣王还是据而不纳,于是去而之周,“周召公与语,贤之,告文王,文王亲自迎之,以为公卿,封长子” (《史记·周本纪》并刘宋裴骃《集解》引刘向《别录》。附案封地名曰“长子”,不知是不是与他长得人高马大英武气派有关),所谓文王“以为公卿”,实际上是让他出任太史一职 (《左传》襄公四年)。如上所述,史官是一种很特别的职务,除了其神职性质之外,还需要专门的天文历法技术,故往往世传其业,周人能够让他出任此职,一定是基于辛甲在商朝已有的专业经历。《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类下著录有“《辛甲》二十九篇”,如班固所云,“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这是非常契合他的太史身份的。

班固在《汉书》中编制了一份《古今人表》,这份表格把古往今来的名人分作三六九等,加以排列,辛甲位居第三等,也就是上等人中的下位,名之曰“智人”(晋国因秉笔直书而称名于世的那位太史董狐,还有下文将要谈到齐太史兄弟三人和齐南史氏,也都是这一等人物)。想想看,通灵于神人之间,有这等本事,能“不智”么?

辛甲记史,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迹流传下来,但他敢于向荒淫的殷纣王犯颜直谏,竟连番七十五次之多,并在劝谏无效后断然离去,这些都应该与他的史官身份、特别是这一身份的神职性质具有直接关系。在顺应天道、适时而动这一点上,辛甲与前面谈到的夏太史令终古、殷内史向挚和晋太史屠黍,明显具有一种相同的职业素质。同样,敢谏与敢书一样,也与这一职业所赋予的特殊质量有关。

史官之敢于秉笔直书,最经典的一个事例,是春秋时期齐国大臣崔杼弒杀齐庄公时,齐国太史一家兄弟三人前仆后继以拼死载录史实的故事:

大(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德勇案:或为“内”字之讹)史氏闻大(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此事往往被后世奉为史官出自神圣道德的壮举,或归之于偶然,如宋人吕祖谦即论之曰:“春秋之时,王纲解纽,周官三百六十,咸旷其职,惟史官仅不失其守耳。……以崔杼之弑齐君,史官直书其恶,杀三人而书者踵至。身可杀,而笔不可夺,鈇钺有弊,笔锋益强。威加一国,而莫能増损汗简之半辞,终使君臣之分,天髙地下,再明于世。是果谁之功哉!呜呼,文武周公之泽既竭,仲尼之圣未生,是数百年间,中国所以不沦于夷狄者,皆史官扶持之力也。” (吕祖谦《东莱博议》卷二“曹刿谏观社”条)实际上若是如上所述,全面了解中国古代早期史官的神职色彩,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除了这一层社会道德的因素之外,在他们这些职业史官的身上,还有一种对上天的敬畏,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更为恐怖的畏惧——因为若是违逆事实,曲笔书事,必定要遭受天谴神责,而这种惩罚的严酷程度是甚于世间一切暴虐的君主的。所以,才能独有史官不失其守,他们才会奋不顾身,一往无前,甚至搭上他们整个史官的家族。

辛德勇读《赵正书》︱史官之守:顺天道,写人事

《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影印元相台岳氏荆溪家塾刻本《春秋经传集解》

这种早期职业史官的素质,其流风余韵,在司马迁身上还有很强很强的存留,所以他才会有“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意愿,而若是按照这样的认识来理解《史记》纪事的信实性,知道太史公的手里是握着一只“神笔”,在这只笔下,既容不得鬼话,也不会有意去写什么胡话。要是那样乱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会闯下“罪莫大焉”的祸事的 (《史记·太史公自序》)。这样,或许就不会面对被奸人盗掘出世的《赵正书》而产生什么困惑了。

当然,历史活动和历史文献的许多具体细节,并不像我在上面讲的那样简单,那样纯粹,这都是历史研究所必然要面对的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只要我们顺天理、循人情,踏踏实实地去做考辨分析,即可去伪存真,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清代考据学家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们留下诸多成功的范例,可以说他们已经把文史考据推进到一个相当深邃精湛的程度。我们老老实实地跟在他们后面,按照他们早已用过方法学着做就是了。这种考据方法,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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